近日,媒體報道了北京市從12月1日起對二手房交易徵收土地增值稅的消息。記者昨日從天津市稅務部門瞭解到,本市近期並未出臺相關規定。
據報道,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在關於個人轉讓二手房徵收土地增值稅問題的通知中指出,對既不能提供購房發票,也不能提供相關評估機構的房屋價格評估報告的,按照轉讓二手房交易價格全額的1%徵稅。本市稅務部門人士介紹,目前本市二手房交易開徵的主要就是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日前,國家稅務總局下達了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本市將具體操作程序進行了一定的調整。近期沒有其他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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