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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爲天,食以安爲先”,一段時間以來我國食品安全事件頻發,食品安全問題也再次成爲了人們關注的焦點。我國的食品安全現狀如何?食品安全事件爲何頻發?現行體制存在着哪些問題?爲此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並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永建。
今後人們還能吃什麼
本月中旬,臭名昭著的“蘇丹紅”再次走進了人們的視線,只是這次被染紅的變成了鴨蛋。
11月19日,蘇丹紅再次波及雞蛋。據福建媒體報道,有關部門在對福州的蛋類抽查檢驗中,在一大型超市發現了含有蘇丹紅的雞蛋,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針對一些地方在鮮雞蛋中查出蘇丹紅的情況,北京市食品安全辦有關人士11月21日表示,目前北京市場上已經抽檢了多個雞蛋樣本,針對“紅心雞蛋”的檢測也正在進行中,今後“蘇丹紅”將成爲蛋製品日常監管中的一項重點檢測內容。
“紅心鴨蛋事件”尚未平息,緊接着“有毒多寶魚”又掀起了新一輪安全風波。
11月17日,根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外公佈的專項抽檢結果,在對多寶魚的專項抽檢中,30件冰鮮或鮮活多寶魚樣品全部被檢出了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同時部分樣品還分別檢出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氯黴素、孔雀石綠、紅黴素等禁用魚藥殘留,部分樣品土黴素含量超過國家標準限量要求。當地監管部門已發出“消費預警”,提醒市民慎食多寶魚。20日,北京宣佈在全市範圍內停止銷售多寶魚。11月24日,廣州市農業部門抽檢的13個多寶魚樣本中,全部不同程度地被檢驗出含有違禁藥物。廣州市全面禁售多寶魚。
就在“多寶魚事件”被曝光後,天涯論壇上一篇名爲“多寶魚、大閘蟹爲啥帶毒,水產養殖畢業的告訴你點內幕”的文章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這位網友在文章中這樣寫到:“我是2005年畢業的水產養殖專業的畢業生,畢業一年加實習,幹了2年了,走過幾個地方……基本上禁藥不禁投,氯黴素廣泛應用在各個品種的養殖上……投藥基本上是育苗階段,因爲這階段,集中培養,密度大,特別容易出事、發病,於是沒事防禦,有事更添猛藥。我在蝦苗場實習看過一個池子,20噸,每天投兩瓶子甲醛的。密度超大,苗都不犯病,高錳酸鉀除了刷池子,偶爾也用於消毒……”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現在海水污染太厲害,爲防止魚生病,大部分海產品的養殖散戶都會用抗生素。”
從劣質奶粉,到瘦肉精養豬,到“紅心鴨蛋”,再到“有毒多寶魚”,市場上到底還有多少不安全的食品,恐怕無人能說得清。食品安全事件的接連發生,“餐桌安全”一遍遍給人們敲響警鐘,人們不禁要問:今後人們還能吃什麼?
食品安全不容忽視
對於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現狀,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永建告訴記者,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廣大人民羣衆開始更重視食品安全。特別是以2004年的“阜陽奶粉”事件爲開端,全國上下開始對食品安全空前重視。
一份數據表明,食品安全問題近年來受到了兩會代表的高度關注,食品安全被作爲議案、提案,一直成爲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話題。2004年、2005年全國兩會期間,食品安全問題的提案都排在了各類提案的第一位,2005年更是半數以上的人大代表都提出或複議提出了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的提案。一些代表們普遍認爲,食品安全關係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也關係到人們對政府的信心和信任,食品安全不容忽視。
事件頻發癥結何在
對於近期頻發的食品安全問題,人們發出疑問,在媒體沒有曝光的領域,還有多少不安全食品?我們的職能監管部門哪兒去了?有人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涉及監管環節的有:農業、質監、衛生、工商、藥監、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多個部門,但這些部門都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北京發現的“紅心鴨蛋”並不是偶然現象。2005年4月我市的一家媒體曾經詳細報道過,在天津的一些地區曾發現過人造“紅心鴨蛋”,使鴨蛋變紅的是一種叫做加麗素紅的色素,當地人稱之爲“紅藥”。一名養鴨戶說,這裏的鴨子本來都是產黃心蛋的,加入“紅藥”後,黃心蛋就變成紅心蛋了。鴨子吃了這種摻有“紅藥”的飼料,7天之後就可以產下紅心鴨蛋,只要一停藥,蛋心就變成黃色的了。據瞭解這些藥都來自河北白洋澱。有專家稱“其實這也是冰山一角,在全國這類事件較爲普遍”。
張永建表示,我國要建立適應新形勢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確實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的工程。目前我國正在摸索適應中國國情的食品監管體制,面臨着計劃經濟下的監管體制與國外監管體制的兩難選擇。
張永建告訴記者,從目前我國的食品產業鏈來看,是由“田間——餐桌”的一條很長的產業鏈,從食品的種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一直到存儲、運輸,其中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容易引出大問題。而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還存在着一些問題。
按照2004年9月1日頒佈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行內稱23號文件)明確規定,政府的農業、質檢、工商、衛生等各部門,分別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食品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農業、發改委和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種植養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費環節的行業管理工作;同時,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
一些專家表示,規定表面上分清界限,但實踐中操作起來在有些環節的銜接上還是有一些難度和問題的。例如,作爲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只是一個副部級單位,而衛生部、農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等都是部級單位。副部級單位如何協調部級單位?工作程序上容易出現問題。雖然,國務院23號文件後,部門之間監管職能交叉重疊得到一定程度解決。但各部門仍然會理性選擇,在利益與風險間選擇平衡點。解決了舊的交叉與真空,還有可能產生了新的交叉與真空,從而導致可能出現的政出多門、各自爲政。張永建表示,以中國的國情,食品安全涉及鏈條很長,不可能也做不到只由一二個部門管食品安全。因此,要逐步向“品種管理爲主、分段管理爲輔”這種監管辦法過渡。鏈條長的分段管、鏈條短的越少部門管理越好,儘可能由一個部門管。應把涉及食品安全的要素劃類,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類,美國等發達國家就是採用的這種方法。
食品安全法規亟待完善
張永建帶領中心研究人員做過一項調查。據他們初步統計,從1949年建國至2005年,我國部級以上機關所頒佈的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以及各類規範性文件等近1000篇。其中改革開放之前共有9篇,其餘都是改革開放後製定的。目前使用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5年10月30日發佈的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然而,隨着經濟社會及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和人們對食品安全問題認識的不斷深化,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有些方面已經不能適應當今食品安全形勢的發展需要,作爲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核心的《食品衛生法》已明顯滯後。一部全面的《食品安全法》亟待建立。
張永建指出,目前食品安全法還存在着責任的規定不嚴、銜接不順、內容不全等問題。法律銜接的不統一給違法食品業主以喘息的可能,削減了法律的懲處力度。也爲司法機關再度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造成了時間上的拖延。
他告訴記者,法律的尊嚴是執行出來的,而不是制定出來的。無論多嚴密、多完善的法律,還必須經由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正確施行,才能真正發揮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強大規範作用。如果行政執法部門不嚴格執法或者出於各種原因錯誤地理解和適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那麼就算這些法律法規再完善,也不能產生預期的效果。在現今的食品安全監管中,執法不力的問題不容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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