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快報接到多名市民電話,反映紅橋區芥園道上一大型飯店內,設立了一個“平價酒水超市”,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飯店卻以“酒水平價”爲由,拒絕向消費者開具酒水發票。如果消費者堅持開發票,就必須再支付酒水價格10%的稅金。很多消費者認爲,飯店的這種行爲是一種變相的欺騙行爲,有偷稅漏稅的嫌疑。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這家飯店。很多消費者正在大廳的“酒水超市”內選購就餐用的酒水和飲料,還有一些人在結賬。此時,剛好有消費者向銀臺詢問酒水開具發票的事宜。銀臺工作人員稱,酒水價格低,利潤不高,因此只能提供購物小票。如果非要開報銷用的發票,則必須再付酒水價格10%的稅金。
北京消費者崔先生是來津辦事的,和朋友在這家飯店吃飯共消費了120元的酒水。結賬時,崔先生向飯店索要酒水發票,銀臺工作人員卻要他再付12元開發票的稅金,無奈下,崔先生只得又多付了12元錢。之後的30分鐘裏,共有兩名消費者在付了“稅金”後纔得到發票,而大部分消費者不願付錢,所以沒有拿到發票。
“如果說開發票的酒水由消費者來納稅,那麼沒開發票的酒水呢?”很多消費者認爲,商家打着“平價”的旗號,卻找消費者索要稅金是一種變相欺騙的行爲,而不願開具酒水發票則有偷稅漏稅的嫌疑。
【記者連線】
記者撥通了紅橋區地稅局的電話,稅務人員表示,個體經營飯店酒水部分應上繳8%的稅款,而企業經營飯店則上交5%。由於企業經營按賬目收稅,而個體經營部分按票據收稅,所以商家以各種原因不開具發票是不允許的,地稅局希望廣大消費者積極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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