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我是收了,但那都是朋友之間的禮尚往來”!昨日上午,廣州市珠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黨委書記周孟嘗被控受賄1萬美元、15萬-人民幣(摺合共計20餘萬-人民幣)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周孟嘗爽快承認收錢事實,但稱並未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不屬於受賄,而且“有自首退贓外帶冠心病”,請求法院從輕處理。
自我辯解:朋友間贈送不算受賄
昨日上午9點左右,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此案。“錢確實是收了,但我個人認爲這不是受賄,都是多年的朋友彼此之間的贈送,我也沒有利用職務爲他們謀取過什麼利益”!庭審開始後,被取保候審的周孟嘗穿着一身便服,泰然走上被告席坐下,雙手交叉在胸前不緊不慢地回答法庭的詢問。
據周孟嘗稱,所收的錢財或是朋友送給兒子的上學費用,或是下級給的出國考察費用,還有是朋友之間你來外往的贈與。
據悉,在周孟嘗所收的錢財中,很多是在麻將桌上、出國考察途中接收下屬公司負責人的“孝敬”。周對此解釋爲自己平時喜歡打打小麻將,鄧某某等人每次都是在“開局”之前主動給他;而出國途中收的錢則是以出國考察費用的名義所收。
對下屬公司負責人許某送的一筆港幣5000元時,周的描述很有意思。“當時我出國考察途經澳門,許某在吃飯時給了5000元,但實際上應當算3000元”。公訴人剛想發問,周接着解釋說:“爲何是3000元,因爲2000元用來買單了,吃飯結賬時服務員就站在我旁邊,我不好意思推給許某。”但就是對剩下的3000元,周還有自己的一套說法,自稱後來又買了燕窩、鮑魚等回贈了許某,因此實際上一分錢也沒收到。“從此也可以看出,我們確實是朋友的禮尚往來,不算受賄”,周孟嘗強調說。
請求輕判:“有自首且退了贓”
庭審的最後,周的代理律師還認爲,檢察院所指控的事實是周自首後交代的,應視爲自首,並且主動退回了1萬美元和6萬人民幣的贓款,另加一部小汽車,有退贓表現,應從輕處理;而且周孟嘗作爲國企的一名高管人員,爲珠實集團的快速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他本身有嚴重的冠心病,希望法庭酌情減輕處罰。周孟嘗本人則表示,自己已經認識到了錯誤,希望法庭從輕處罰。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周孟嘗現年63歲,原籍湖南,大專文化程度,軍旅出身。1993年轉業至珠實集團的前身——廣州珠江實業總公司,年近50才下海從商。1999年5月升任珠實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正局級),後任珠實集團在海南的子公司——海南珠江國際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5年2月退休。
據起-訴書顯示,2005年底,周孟嘗被紀委“雙規”後,今年1月被檢察機關逮捕,並退出贓款14萬元,同年4月份被取保候審。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從2002年8月至2005年1月期間,周孟嘗利用負責集團全面工作及下屬公司的管理之便,先後多次收受下屬建築公司企業負責人黃某、鄧某某等人的行賄,共計1萬美元及近15萬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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