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有關規定,因拆遷或道路改造拓寬等原因導致的閒置土地,必須進行臨時綠化,以減少裸露土地造成的揚塵污染,美化淨化津城市容環境。記者昨日獲悉,本市今年計劃完成閒置土地臨時綠化80萬平方米,目前共開工新建臨時簡易綠地39塊,綠化面積107萬平方米,已竣工面積100萬平方米,超額完成今年任務。
根據《天津城市綠化條例》要求,爲減少裸露土地造成的揚塵污染,經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在6個月內開不了工的閒置土地,土地使用人應當按照臨時標準和要求,在6個月內進行臨時綠化。近日,市建委、市市容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聯合出臺《關於建設項目周邊環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了建設項目周邊環境整治標準。根據標準,圍牆至相鄰建築之間原則上實施綠化,圍牆至現狀道路邊線之間實施綠化。綠線至現狀道路邊線範圍實施綠化,退線部分應結合道路景觀設計進行佈置,綠化覆蓋率不小於30%。
建設項目周邊環境綠化按照因地制宜、綠美結合的原則,注重羣落設計、復層栽植和植物造景,講究整體和諧,提升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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