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業男青年冒充網絡公司工作人員,以收取“寬帶使用費”爲名,連續入戶行騙,並在洗浴消費時詐稱自己錢財被盜,結果被警方抓獲。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一審判處該男青年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家住本市河東區龍潭路的無業男青年趙某,於2004年11月間冒充網絡信息技術公司工作人員,以收取電腦“寬帶使用費”爲名,入戶到寶雞道吉星南里、河北路鬆壽裏和河沿路衛華里三戶居民家中,先後累計騙取居民錢財2470元。2006年6月4日22時許,趙某到南開區一家洗浴休閒會館進行洗浴、菸酒等多項消費後,竟謊稱自己錢財被盜,騙取消費839元。後趙某被抓獲歸案。
趙某騙取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趙某未能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可酌情從重處罰。鑑於趙某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由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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