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交管局瞭解到,今年1至11月,天津市交通死亡事故保持下降趨勢。據統計,1至11月,全市交通死亡事故數量和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分別下降5.42%和9.39%。
據瞭解,11月份,交管部門共受理交通事故8057起,造成110人死亡和1446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225萬餘元。其中,適用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51起,造成110人死亡和497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321萬餘元;適用簡易程序交通事故7606起,造成949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904萬餘元;交通死亡事故101起,造成110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分別下降3.81%和12%,沒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據分析,上月的交通死亡事故有四個特點:一是每天18時至21時爲交通死亡事故高發時段,上月上述時段共發生交通死亡事故22起,造成24人死亡,分別佔11月交通死亡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21.78%和21.82%;二是酒駕交通事故呈上升趨勢;三是郊縣“涉摩”交通事故再度高發,上月共發生“涉摩”交通事故116起,造成32人死亡,分別占上月交通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25.72%和29.09%;四是惡劣天氣易發重大交通事故。交管部門要求各級交管部門要加強18時至24時交通死亡事故多發時段管控,擴大整治酒駕違法時段至下午和22時後,對無證駕駛者一律拘留,對無號牌摩托車一律扣留,以遏制酒駕和“涉摩”交通事故高發勢頭;各級交管部門還要預防惡劣天氣交通事故,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對立交橋、急彎路和沿河道路加強管控;各級交管部門還要集中排查校車,重點檢查車輛制動、燈光、輪胎等,早晚高峯時段要在學校周邊增派交警加大黑校車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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