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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北美時報》近日載文探討了海外華人臨時夫妻現象。文章指出,產生海外華人臨時夫妻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因爲海外生活的心理壓力太大,國內原配偶因某種原因一時出不了國,這裏的人又多半各自忙於自己的生計,無法與人交流溝通,因而倍感孤獨寂寞。在這種情況下,又由於偶然的因素,兩位孤獨寂寞的男女便走到了一起,開始了他們在海外的同居生活。
海外華人臨時夫妻與婚外情有不同的地方,也有交叉的內容。相同的地方是有婚外性生活,不同的是婚外情多半以情開始,有感情糾葛。而臨時夫妻是一種合同制:兩人在一起同居生活,共同分擔花費,即AA制,一旦有一方的配偶到來,這種臨時夫妻關係即告結束。
海外華人臨時夫妻與同居者也不同。同居者一般不牽扯婚姻背景。
海外華人臨時夫妻中又大致分爲兩類人:一種是因爲要排遣孤獨寂寞,從而走進這種男女關係。另一種人,本身性慾較旺,又不太相信愛情甚至婚外情,不想有感情的投入,因此,這樣做臨時夫妻反而讓雙方覺得更安全,而且,兩人如果覺得不合適,還可以全身而退。
第一種人多半還是有情有義的,對國內配偶孩子思念關懷、寄錢、電話電子郵件不斷。而第二種人無論對國內配偶還是身邊的同居人,都沒什麼情感的成份。對國內的配偶,多半是因爲經濟、地位、孩子和一些利害關係,仍聯繫在一起。對身邊的這位,多半是因爲他/她能爲自己解除孤獨和性慾要求,而生活在一起。
第一種人,心中有對目前狀況的滿足和無奈,時時還伴隨着一種內疚感,總還想着去補償不在身邊的配偶和孩子。
第二種人,對於目前的狀況,無所謂,日子湊合着過。只要今天能開心就行。對於國內配偶和孩子不太關心。對於身邊這位,認爲對方能陪我說說話也好,能陪我解悶就行了,別的不多想,是過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當然,日子一長,海外華人臨時夫妻難免感情有所加深。這時就可能歸入婚外情的範圍。一旦把情感攪在這裏邊,最終將出現一方或雙方攤牌,要求對方與國內原配偶離婚,以便成全這段露水姻緣。
一旦對方拒絕,那麼這段臨時夫妻關係便可能出現危機,甚至告終。而如果對方同意,那麼離掉原配偶,這倆人便可能走到一起。
如果在海外華人臨時夫妻關係中,當事人是屬第二種人,他/她本質上是對異性只在意性,而不在意情,那麼當事人對於對方的推動或要求多半會起反彈,因爲他/她不需情,情感可能使他/她感到緊張害怕。
這後一種人多半是在童年或青少年期受過心理創傷,可能受過精神、肉體或性虐待,家庭劇烈爭吵或暴力,父母離異,父母一方拋棄家庭或死亡,以及人際關係上的創傷。這種人在年少期便形成一種觀念,即人際關係,尤其是男女關係是很靠不住的。他/她實際上是害怕與人的近距離的關係,即便是過去走入婚姻,多半也是爲權宜利益考慮,而沒有情感的成份。
還有一種人,走入臨時夫妻關係,是因爲性慾特別強。與原配偶關山阻隔,各自在水一方,配偶不能滿足他的性要求,自己又不可能長期嫖妓,那還有可能被傳染上性病和艾滋病,所以這種人認爲比較明智的辦法就是走露水夫妻這條路。
臨時夫妻這種關係,因爲有將來的分手合同在先,長處時一般是日子過得比較平靜,實施AA制,各自管理自己的財務和個人事務,共同分擔家務,少了各方面的糾紛。而且因爲有合同制,兩人搞不好就可以隨時撤離,所以不一定全身心都撲在這種關係上。
還有就是兩人之間那種獻身精神和義務感,即Commitment,這種東西本來是愛情和男女親密關係的核心,但在海外華人臨時夫妻關係中這種感覺是缺乏的。
正因爲有以上探討的這些種種因素,海外華人臨時夫妻到頭來如果和平分了手,可能還能保留住對對方的美好回憶。而如果是倆人到頭來走到婚姻上,那麼反而可能使以前由臨時夫妻合同而掩蓋住的矛盾明顯起來,並可能導致衝突激化。
而海外華人的原配偶,等了好些年月,好不容易來了北美,如果雙方還有心,兩人又回到往日的家庭狀態,這方也與臨時配偶分了手,日子還照樣過。但是,如果這時雙方感情已經冷了,那麼原配偶多半總會探測出那段臨時夫妻歷史。有的原配偶覺得可以理解原諒,婚姻便保留了下來。不能原諒的,吵鬧之後,婚姻便宣告解體。
其實,海外華人臨時夫妻現象的另一面,是國內原配偶。有的是因爲簽證問題一時出不來,有的是因國內生意事業放不下,這種人同樣也可能去懷抱二奶或紅杏出牆。
總之,海外華人臨時夫妻是一種特殊現象,它的產生是有其深刻的原因,包括個人的、特定條件下的、和歷史的。它包涵正常人心態下的無奈,孤獨以及性的需求。同時,它可能也包括了人的性格、心態、精神和性方面的扭曲。這不是一個有簡單答案的問題。飄泊在外的海外華人可能更應該反思怎樣在對愛的忠誠和對孤獨的排解中去找到自己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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