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沿街乞討
這是乞討來的141.6元現金
你所在的公司稱要歷練你的“突破能力”,讓你在大街上當130分鐘的乞丐你幹不幹?如果還規定你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討到50塊錢捐給希望工程,你會咋想?
12月3日上午,陝西某公司駐鄭辦事處一部門的12名員工就這樣“歷練”了一回。乞討得來的141.6元錢雖然按“活動規則”全部捐獻給了希望工程,但這種做法仍然引起了多方爭議。
讓員工上街乞討有兩個目的
一是歷練員工,二是呼籲愛心
12月3日上午9時,鄭州市綠城廣場。
“今天我們的活動是沿街乞討,乞討來的錢將全部捐給希望工程。兩人一組。路線已定,目的地文博廣場。”帶頭的男子說完,另外11名年輕人看了看男子,然後相互看了看。兩分鐘後,在帶頭男子的要求下,喊完“我能成功”的口號,12人分組散去。
帶頭的男子叫王興傑,是步長集團咸陽步長醫藥有限公司河南地區經理。另外11名年輕人是該公司駐鄭州辦事處第三部門的員工,這些員工主要負責開發業務。
“事前並沒有通知他們當天的活動。這次活動,就是要歷練員工的突破能力,怎樣判斷某個陌生人是不是你的工作‘目標’,怎樣取得陌生人的信任。”12月5日下午5時,提起兩天前的活動,王興傑掩飾不住興奮。
“當天沿中原路、文化路到文博廣場,在規定的130分鐘內,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人都到達了目的地,最多的討到40多塊錢,最少的討了3塊多錢。”王興傑說,雖沒有一個人完成50元的任務,但“效果不錯”。
“回饋社會,角色置換。呼籲大家關心陌生人,幫助別人,也是此次活動的一個重要目的。”王興傑補充道。
員工人心一致,隊伍很好帶
開始覺得彆扭,隨後“感悟很多”
“剛聽到活動內容時,確實感到彆扭。”昨天上午,參與當天乞討的高寶霞在接受採訪時,並沒有顯得不好意思。
“後來逐漸進入角色,雖不能告訴乞討對象討得的錢是幹什麼的,但自己心裏知道啊,所以也就沒覺得這樣做有什麼不妥。”高寶霞說。
“以前看見乞丐,心情很複雜。自己當了回乞丐,感悟很多。”該辦事處年齡最小的曲江濤說,“不僅思想上有了不小變化,能力上也有很大提高。”
市民質疑組織者用心
支持者叫好,反對者認爲“有損人格”
昨天下午,記者在鄭州街頭隨機採訪了10位市民。多數人表示這種做法“沒什麼”,但又都表示,自己會拒絕參加這樣的活動。
記者隨後又就此採訪了一些單位。中國電信北方集團鄭州分公司業務人員王卓先生明確表示反對該做法:“如果我的領導這樣做,在他宣佈這一決定時,我會立即站出來表達不同意見。因爲這樣做有損我的人格。要鍛鍊員工,要奉獻愛心,有很多方式,完全沒必要採取這種有損員工尊嚴的方法。”
“確實能鍛鍊員工,效果也很好。但因爲參與者帶有目的性和體驗性,所以也談不上有損人格。”鄭州一從事二手房交易的跨國公司市場部經理吳克(化名)也表示,他不會組織員工這樣做,因爲“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供選擇”。
專家評價這種做法的技術含量
培訓手段不違法,但要分人羣
“從公司管理需要出發,對員工的管理方法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都是可行可取的。”昨天下午,河南財經學院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夏東昇談到這個問題時說,該做法能讓員工體會到機會來之不易,更加珍惜工作機會。
“但這種培訓也需要細分人羣。從事諮詢、業務等方面工作的人,需要和不同的人交往,這種培訓對他們會有所幫助。但像從事行政、專業研究工作的人,可能就不適合這種培訓。”夏東昇說,從公共管理的角度看,不管組織乞討的人出於什麼樣的目的,至少能讓參與者學會用平等心態對待乞丐。
夏東昇同時表示,用這樣的方式鍛鍊員工,談不上員工人格尊嚴受損,“不能說從事其他工作的人在人格尊嚴上就比乞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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