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上杭路街道瞭解到,今年1至11月份,上杭路街道注重發揮人民調解廳和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職能,通過社區人民調解員耐心細緻的工作,使轄區內發生的145起矛盾糾紛,全部成功調處,有效地維護了社區的和諧穩定。
爲探索構建和諧社區的經驗做法,上杭路街道以解決羣衆身邊最現實、最直接的矛盾糾紛爲突破口,提出了哪裏有矛盾糾紛,哪裏就有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目標,成立了由300人組成的人民調解員隊伍,建立了由社區治保主任負責,社區志願者積極參與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爲了確保調解工作的及時有效,上杭路街道強化目標責任制,將社區調解工作納入到年度工作目標考覈,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同佈置、同落實、同考覈。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每月例會制度”“每季培訓制度”“糾紛調處制度”等6項管理制度,使人民調解制度化、規範化。加大了培訓力度,每季度定期爲人民調解員“充電”,分別從人民調解組織法、調解工作的基礎知識、方法、範圍和人民調解協議書的製作等方面,組織開展了6次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爲構建社區組織健全、公衆參與面廣、治安良好、人際關係和諧的新型社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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