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自衛隊官員在防衛廳A棟辦公樓前的廣場上,迎接從伊拉克撤回的最後一批自衛隊官兵。
日本國會參議院15日通過了將『防衛廳』昇格
為『防衛省』的相關法案。防衛廳將於明年1月改稱防衛省。把防衛廳變為防衛省,似乎只是更換一塊門牌而已,但這實際上暗藏著改變自衛隊性質的玄機:在防衛廳昇級的同時,自衛隊的『海外活動』將由『附加任務』變為『本來任務』。
防衛廳自1954年成立以來一直謀求昇格為防衛省,以提昇其地位和權限。根據『防衛廳設置法』,防衛廳直屬於內閣府,防衛廳長官是內閣成員,是防衛廳這一機構的領導人,但不是國防的主管大臣,如何處理重大防衛問題必須由內閣總理大臣決定。而且,防衛廳在行政編制上屬於局級單位,防衛廳長官不能直接向財務省申請防衛預算,也不能就制定有關防衛的法律等問題要求召開內閣會議。
而在防衛廳昇格為防衛省後,它將從內閣府獨立出來,昇格為與外務省、財務省等11個省平級的正部級單位,防衛廳長官將晉昇為防衛大臣。防衛大臣將擁有和其他大臣一樣的權限,可以要求召開內閣會議討論與日本防衛有關的問題,並直接向財務省申請和要求執行防衛預算,在制定政策和申請預算等方面享有更大的權限和獨立性。盡管首相將保留對自衛隊的最高指揮監督權和頒布『防衛出動命令』權力,但向美軍提供後方支援等權限將被移交給防衛大臣。
值得關注的是,防衛廳昇級相關法為自衛隊『名正言順』地走向海外掃清了障礙。現行『自衛隊法』規定,自衛隊的『本來任務』包括治安出動、海上警備行動和災害派遣等,也就是說自衛隊的任務是維護社會治安、保衛日本領海和領土安全。但防衛廳昇級後,該法將自衛隊參加聯合國維和活動和國際緊急援助活動以及根據『周邊事態法』向美軍提供後方支援,都昇格為『本來任務』。自衛隊的『本來任務』擴大後,不僅編制和裝備將發生變化,而且性質也將發生變化。
從海灣戰爭到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日本政府一次次地想方設法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目的就在於讓自衛隊在國際舞臺上發揮更大的『作用』。眼下,駐日美軍正在進行大規模整編,力圖加強日美軍事同盟。日本政府也想借駐日美軍整編的機會,在指揮和作戰等方面實現自衛隊與美軍一體化。防衛廳昇級後日本自衛隊參加的聯合國維和活動等被納入自衛隊『本來任務』,無疑為自衛隊無拘無束地走出國門鋪平了道路。
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作為國家主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此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近年來,不少日本政要和政黨正在積極推動修改憲法,包括修改第九條。此外,一些日本政要主張允許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和在海外行使武力,將自衛隊昇格為『自衛軍』,改變日本戰後一直堅持的『專守防衛』安全戰略,甚至鼓吹對『敵人』實施『先發制人』打擊。
顯而易見,防衛廳昇級不是孤立的舉動,表面上看只是提昇防衛廳的地位和權限,但實質上是要進一步為自衛隊『松綁』,使自衛隊可以隨心所欲地走出國門,也使日本在國際舞臺上發揮一個『軍事大國』的作用。而將參加聯合國維和活動及向美軍提供後方支援等提昇為自衛隊『本來任務』,則意味著將改變自衛隊『專守防衛』的性質。如果自衛隊在國際舞臺上與美軍實現一體化,那麼不僅將動搖『專守防衛』的防衛政策,而且有可能行使憲法禁止的『集體自衛權』。這樣一來,自衛隊的任務和性質將徹底改變,也就不再是原本意義上的『自衛』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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