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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作是國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下設的“人防辦”平時負責組織管理當地的人防戰備(主要是防空地下室)建設,戰時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的防空襲鬥爭。
從今年後半年開始,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和臨汾市政府不斷收到一些企事業單位的投訴信,反映“臨汾市人防辦”在行政執法中存在嚴重問題,其主要內容是“對堯都區人防辦辦理的手續不予認可”,“進行重複收費”等。
堯都區是臨汾市的一個下屬區,也是臨汾市委、市政府的駐地。兩級“人防辦”居然因爲收費發生衝突,令人匪夷所思。
到了“國慶”長假後,這種矛盾發展到了極致:臨汾市中級法院介入了這場紛爭,對不理睬“臨汾市人防辦”的臨汾八中、天遂電子公司等多家單位進行了強制執行。
隨後,一些單位到處上訪,臨汾市企業家協會等機構也站在“維護臨汾軟環境”的高度上向社會各界呼籲重視此事。
怪事:基層交了費用,上級機關不認?
一提這件事,臨汾天遂電子公司的董事長蘇德勝立即火冒三丈。
2000年,蘇德勝從行政部畔潞#窗熗爍黴盡?005年初,天遂公司投資近千萬元,準備在當地蓋一座綜合性大樓。動工前,該公司按規定辦理了所有工程手續。其中就有在“堯都區人防辦”辦理的人防手續。“堯都區人防辦”審覈通過了該工程的防空地下室圖紙,天遂公司也在堯都區政府行政審批大廳交納了2.4萬元的費用。
2005年4月13日,“臨汾市人防辦”幾位職工突然來到天遂公司的工地上,聲稱“要查人防手續”。當蘇德勝出示了全套手續後,這幾位職工又說“這些手續不合法,只有把錢交到市人防辦才合法”。
來人還提出,讓天遂公司把已經繳給堯都區政府行政審批大廳的2.4萬元要回來,然後繳給市人防辦。對此,蘇德勝斷然拒絕。
“這純粹是無理要求”,蘇說,“那錢已進了堯都區財政,怎麼要回來?”
此後,市人防辦的職工多次到該工地要錢,並強迫該工程停工,“人爲造成窩工,嚴重影響工程進度”。
2005年9月26日,市人防辦給天遂公司下達了[2005]3號繳費通知書,要求“繳納異地建設費171150元”。
天遂公司無奈搬出了《人防法》。按照法律,建設單位只要同步建設了可供防空的地下室,就無須再繳納異地建設費,“我們的防空地下室是鋼筋混凝土的,花了100多萬”;但對方根本不聽,聲稱“不管你們修不修,你不交錢,我讓法院執行你們”。
今年6月12日,天遂公司突然收到臨汾市中級法院的行政裁決書,裁決書中聲稱該公司“未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未按規定向臨汾市人防辦繳納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違反了《人防法》;准予強制執行[2005]3號繳費通知”等等。
對這份行政裁決書,蘇德勝用“毫不負責”來形容,“法院行政廳不做任何調查,就認定我們沒修防空地下室?”
蘇德勝找法院交涉,得到的答覆卻是“你把交到堯都區的2.4萬要回來,交到市裏就沒事了”。
今年10月12日上午,臨汾市中級法院和市人防辦將天遂公司的一輛貨車強行扣走,雙方險些發生流血衝突。
至此,蘇德勝開始到處上訪。
和天遂公司有着相同遭遇的還有臨汾八中、春秋房地產公司等單位。
2005年,臨汾八中開始籌建教學樓。因爲學校並非創收單位,經濟比較困難,該校當年9月在“堯都區人防辦”繳納了部分費用並辦了手續,“先交1萬,有錢後再補交13萬”。最後在臨汾市建設局辦理“建設工程許可證”時,該局也認可了該人防手續。
2005年11月教學樓動工後,市人防辦找上門來,讓該校去市人防辦辦手續;
來者還說,“我們多少人發工資哩,經費也緊缺”等等。
隨後,該校也接到了裁決書;今年10月18日,臨汾市中級法院行政廳將該校帳戶強行凍結,從中划走了13萬多元。
被划走的錢中,有全校學生的書款,有建教學樓時向老師們借的錢。臨汾八中帳戶被封時,正值國家教委“兩基”驗收,影響很壞。
臨汾八中的王書記埋怨說,“兩級人防辦之間有什麼矛盾,作爲基層的學校不知道,臨汾市建設局也沒強調應該在哪兒辦理”;“臨汾八中是隸屬堯都區的學校,以後到底讓聽誰的?”
可笑的是,臨汾八中前幾天準備蓋學生宿舍樓前,又去問臨汾市建設局,得到的答覆是“區人防辦的手續依然管用”;又去堯都區政府行政審批大廳,結果區人防辦仍然在辦手續,“結果就又在區人防辦辦了”。
蘇德勝和王書記都說,“堯都區政府是堂堂一級政府,政府的行政審批大廳怎麼可能是騙子呢”,“這個事情太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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