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名東北“欣弗”受害者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其裁定浦東新區法院審理他們提起的欣弗索賠案件,上海一中院受理了上訴。之前,這10名受害者曾試圖將上海華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三家單位告上法庭,總計索賠128萬餘元,但上週浦東新區法院以不具備管轄權爲由出具了不予受理起訴的裁定書。
這10名東北“欣弗”受害者的代理人,北京李文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永飛認爲,從事實和證據來看,上海華源、安徽華源符合法定的“生產者”和“產品製造者”條件,兩被告應該均符合被告主體資格或被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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