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陝西省漢陰縣鐵瓦殿殘殺10人,潛逃途中又殺死一人的邱興華二審結果還未宣判,關於是否要對他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在精神病專家、法學界引起的爭議仍在繼續。
著名精神病專家劉錫偉依然在爲邱興華的生死奔走呼籲,依然堅信這個殺人犯有精神病。還有很多學術名人在大力聲援,他們強烈要求陝西高院爲邱興華做司法精神病鑑定。但有一位被衆人指責的人卻不這樣認爲,她就是李玫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她堅稱,邱興華只是變態人格。
兩種爭論意味着邱興華的兩種命運———生或者死。不過,面對邱興華有精神病的呼聲日漸高漲,李玫瑾始終沉默面對。但在昨天,她打破沉默,通過晨報首次對這些指責和呼聲作出迴應。
兩份問卷引起的軒然大波
當越來越多的人以“司法程序公正”的名義要求爲邱興華做司法精神病鑑定時,越來越多的人也將矛頭對準李玫瑾,指責她曾說過“邱興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屬人格變態”的觀點,指責她在變相殺人。
著名精神病學家劉錫偉更是對李玫瑾公開叫板,“如果邱興華被判死刑,李玫瑾難辭其咎。”
如此尖銳地指責李玫瑾,劉錫偉有他的理由,“李玫瑾不能僅憑她之前對邱興華的兩份問卷就簡單得出結論,而誤殺一個人。”
李玫瑾承認,“我確實給邱興華做過兩份問卷,但問卷與我的觀點無關,我的觀點早在一審前一個月就出來了,當時的判斷是基於邱興華的犯罪行爲過程得出。”
李玫瑾說,在10月19日邱興華一審前幾天,中央電視臺記者希望與她一道去陝西安康採訪邱興華,從犯罪心理學角度解析這個案件的社會意義,但她因工作忙無法成行,便委託央視記者帶了兩份問卷給獄中的邱興華,以進一步瞭解邱的心理問題。
“問卷是我出於犯罪心理研究的需要,我接觸的所有犯罪者我都會讓對方回答我的相同問題,目的既是瞭解犯罪人的心理,同時也積累一定的犯罪心理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比較。但我的問卷從來不對外,更不是心理測試的工具,所以,根本談不上是用它做‘精神病鑑定’。”李玫瑾說,給邱興華的問卷分開放性和封閉性兩部分,總共70多個題目。
“但我沒有想到,我作爲學者正常研究的事實被扭曲、被惡意攻擊,而且問卷被看作是我證明邱興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依據。”李玫瑾說,事實是,她這兩套問卷從沒有交給除央視記者之外的第二個人,沒有公開過,更沒有依此向警方、向檢察官或向法庭提出任何建議,也沒有因此得出任何一個書面結論給任何媒體。
“他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打破沉默的李玫瑾對於精神病學界關於“邱興華有精神病而未必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的結論再次提出強烈的質疑,也正式公開表達了她的觀點,“從其行爲方式到犯罪過程看,邱興華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知道自己的行爲性質,有明顯的自我保護行爲和意識。”
第一,邱興華作案是一直等到後半夜約兩點多鐘,等人熟睡之後才下手,這說明他有時機的選擇,有自我控制的能力。而很多精神病人是即時作案,或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
第二,他在道觀殺人停留了一天多時間,但只是在離開道觀時放火,並不是邊作案邊放火,放火的時間說明他在有意破壞犯罪現場。這說明他的現場行爲是有序的,而且他自己也交待,殺那個12歲的孩子和他父親時,本想放過他們,但是他們拼命搏鬥,在這種情況下,他不得不殺了他們,從這些敘述看,邱興華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第三,在逃跑過程中,邱興華先後換過6雙鞋子,他自己解釋說,他知道警察主要是根據鞋印來找他,所以他要換鞋。而且在山上逃亡時遇見一個農村婦女,他向對方要東西吃,還威脅她“不許報警!”,這意味着他清楚警方在追捕他。
第四,作完案後,他潛逃一千多公里。逃亡期間,曾在湖北隨州市砍傷3人,併到另一個房間翻出1600元錢拿走。這說明他在有意找錢。
“這都是一個精神病人的所爲嗎?”李玫瑾反問,“在分析一個人的心理或行爲時可以有很多角度和參考資料,如本人的行爲、所說的話、身邊人所說的話等。哪種材料更可靠?顯然說的不如做的;別人說的不如他自己說的。現在很多對邱興華精神病的判斷資料都來源於他妻子的說法,這種判斷值得質疑!”
“邱興華確實存在着很嚴重的心理問題,比如,他很偏執,要面子還很要強。但生活的挫折令他狂躁,尤其當他與道長、一個比他年輕又能幹的人發生衝突時,他老婆就站在旁邊,他能不焦慮和憤怒嗎?他曾夜間呼喚隔壁房間的老婆,偏偏他老婆就不應聲,這能不加重他本就脆弱的自尊焦慮嗎?他只能得出這種結論:老婆就是與道長睡到了一起。所以,有人說邱興華殺道長、剖腹取心肝的心理或行爲不可理解,其實,這不能以正常人的心態去衡量犯罪人犯罪時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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