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事故
肇事方先給3萬元善後親屬拒絕
奔馳車先將三歲小男孩撞倒,隨後又倒車從其身上碾過,導致娃娃當場身亡。昨(21)日,此事經本報報道後,在全國各地引起強烈反響,一時間指責聲四起。在某網站與本報獨家現場聯動報道中,留言板平均每20秒就會更新一次,字裡行間無不透露出眾人的氣憤和悲傷……
昨日傍晚6時,牛牛姨媽李玉蘭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肇事方和酒店方正在和他們協商,肇事方提出先拿3萬元處理善後事宜,但是被親屬們堅決拒絕了。
殘忍的背後,到底是什麼心態?
經過檢測,肇事司機彭永生並沒有喝醉,這就意味著,倒車將牛牛碾死是故意的,是在清醒狀態下的行為,這令人心寒的事實讓每一個人都禁不住憤怒地質問:這算不算謀殺?
在決定倒車將牛牛再碾的時候,彭永生到底是怎樣想的?人們認為,這是因為『撞傷不如撞死』,為躲避經濟懲罰而為之。這也許是原因之一,但對一個開著大奔的人來說,對一個用滿不在乎的口氣說:『賠錢就是了嘛,反正車子買了保險的!』的人來說,經濟因素真的是做出這樣殘忍行為的最主要原因嗎?
其實還是一種強者可以欺凌弱者的心態在作怪,就像一個人可以很輕易地捻死一只螞蟻一樣,他的心裡不會有任何的負疚,因為弱小如螞蟻的低等動物,捻死它時腦海裡是沒有關於『生命』的聯想的。所以,當看到倒在鮮血中的牛牛時,彭永生大概也沒有這是一條『生命』的聯想,也許他首先聯想到的還是『錢』。那麼,為了少付一點錢,乾脆撞死了事,這樣的想法當然就會很自然地從腦海裡蹦出來了。
弱肉強食,是曾經要在大自然中生存所要遵循的『叢林法則』。但當社會已從野蠻走向文明,我們需要遵守更多的法則,更尊重生命的意義。當德國漢學家認為一些人所推崇的《狼圖騰》其實就是一種納粹精神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在我們的精神領域,有多少野蠻的、殘忍的東西是被我們在集體無意識中默認和接受的,而正是這些東西,卻在不知不覺中指引著我們做出背離文明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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