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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氣娃娃”。 |
“妓院合法了!警方奈何不了!”這幾天,在網上傳播着這樣一件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輸入“葫蘆島市”“妓院”兩個關鍵詞,一篇題爲《特殊“妓院”在葫蘆島公開營業,警方沒轍!》的新聞就出現在各大論壇上。
帖子稱,特殊“妓院”是指“接客”的不是真人,而是逼真的“充氣娃娃”。該帖子說,法律規定賣淫是發生在兩個人之間,這種人和塑料玩具之間的行爲不是賣淫,警方想處理卻無法可依。昨天記者聯繫了葫蘆島市公安部門,警方已證實此爲假新聞。
帖子:出現合法“妓院”?
記者在網上搜到,該帖子最早出現在12月11日,而實際時間可能更早。現在這個帖子已經在各大門戶網站論壇、個人博客等地方流行開來,關注度極高。
該帖子開頭爲“記者張力行報道”,內容也分爲小標題敘述,完全是一個新聞報道的形式。文中稱,“葫蘆島市最繁華的中央大街有一個公開營業的妓院,警察已經去了幾次,但是這個妓院現在仍然公開營業。”
於是,文中的“記者張力行”進行了暗訪,“記者在中央大街上果然看到了一個寫有‘消魂苑’的休閒娛樂場所。”
“接着記者被帶到一個房間內,一進入這個房間,記者嚇了一大跳,裏面都是熟悉的女明星,但是記者到跟前一看,原來都是塑膠模特。”
“老闆說,他們的模特都是特殊塑膠製作的,手感和人體完全一樣,模特大小也和真人一樣,而且模特里還安裝有電腦控制的發聲系統,會隨着顧客對模特的動作發出各種聲音。”
更讓人稱奇的是,“記者隨後來到公安局的治安大隊,治安大隊大隊長張和告訴記者,他們已經到那裏進行了兩次行動,這個消魂苑已經存在一個月了。這個消魂苑實際上和妓院差不多,每個顧客每小時收費20元,實際上是一種變相賣淫。”
文章的結論是:“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賣淫嫖娼必須是在兩個人之間發生,人和塑料人之間這種行爲無法認定爲賣淫嫖娼,我國法律也沒有對這種行爲屬於什麼性質進行界定,所以公安機關無法處理。”
網友:一片譁然
記者注意到,這篇類似新聞報道的帖子沒有註明報紙的名稱,而在各大新聞網頁上也找不到相關的信息,所有論壇轉載的都是同一篇“報道”。記者還注意到,現在轉載的帖子有一個細節上的不同,有的帖子中是“葫蘆鳥市”,而有的是“葫蘆島市”,一字之差,是疏忽還是故意?“葫蘆鳥”是一個不存在的地名,是不是故意指向“葫蘆島”?
雖然這是一個充滿疑點的“三無新聞”,但是網友卻因此譁然一片。
“變態!”網友紛紛在帖子下面添加自己的評論。在十天左右的傳播過程中,該文的標題不斷變化,但是內容一成不變,有好事者加入了“充氣娃娃”的照片。
記者看到,儘管有很多人對這個帖子的真實性表示了懷疑,但是更多的網友寧願相信這是真的,然後討論此事的“意義”。
“不好,法律應該禁止。”反對者說,“變相的賣淫同樣是不道德交易,允許這種情況的發生,和允許賣淫嫖娼沒有區別。”
支持者說,“可以解決外來人員的性問題,減少性犯罪,減少疾病傳播,只要充氣娃娃衛生過關就沒問題。”
當地警方:已經證實爲假
葫蘆島市當地有日報和晚報兩份報紙。爲了覈實此消息,記者先與葫蘆島市晚報社聯繫,晚報的一名記者說,報社沒有名叫“張力行”的記者。隨後,記者聯繫到晚報社編委辦的一個杜姓工作人員,他表示日報和晚報都不曾有這樣的報道,而且據他所知日報和晚報都沒有名叫“張力行”的記者。
真的是假新聞嗎?爲了進一步證實,記者同葫蘆島市連山公安分局聯繫,因爲帖子中所說的“中央大街”正是連山公安分局的轄區。記者打電話找到連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李大隊長,聽完記者詢問的意思,李隊馬上叫了起來:“假的,我們查了幾天了!”
李隊長介紹,葫蘆島市公安局在12月14日開會,要求治安大隊針對此事進行嚴查。李隊長說:“我們分局和市局都沒有叫張和的人。”至於“消魂苑”,李隊長帶人檢查了中央大街的各個娛樂場所,結果一無所獲,後來又把範圍擴大,還是一無所獲。“爲了萬無一失,我們又開始盤查民居,今天才查完,什麼都沒有,這完全是一個假新聞!”李隊長向記者透露:“目前網監處已經立案,將會找到這篇帖子的源頭,找出發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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