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崔東講,他和馬青霞戀愛期間,馬青霞曾對他說“老公,我們能不能走到一起?我也許不能爲你捨棄我的父母。”他對馬青霞說,“假如有一天別人要娶你,我要把你搶回來。”馬青霞說,“你如果真的搶我,我就太高興了。”沒想到這一玩笑話卻最終變成了現實。
小兩口見面“老公”來電話
今年中秋節前,西安上學的鄭某請假回到榆林,他首先急切地去見未婚妻馬青霞,沒想到馬的態度卻“有點冷漠”,並告訴他,不想跟他結,想跟別人結婚。當時毫不知情的鄭某還以爲雙方分別時間長了,馬青霞故意給他使小性子。兩人逛街途中,發現馬青霞不停地接發短信,後來竟有陌生男人給馬青霞打來電話。鄭某質問馬電話是誰打的,惹馬生氣,並當場將手機摔壞。後來證實這個電話就是崔東打的,這是崔東第一次向鄭家示威。
農曆十月初三。午夜時分,正在馬家說事的鄭某父親的手機上有一個陌生男人打入電話,聲稱馬青霞是他送來的,他要接走。鄭某父親被這突如其來的電話“打蒙了”。接着,馬青霞就不見了,家裏人找遍村子都沒有找到。事後證實,這個電話是崔東打的,他已直接向鄭家宣戰。
崔東發傳單要搶回“老婆”
農曆十月二十,鄭馬兩家的主要親戚在馬家商定鄭某與馬青霞的婚禮舉行日期,馬家接受了鄭家送來的彩禮4000元,馬青霞也收下了3000元的買衣服錢。第二天,鄭某與馬青霞辦理了結婚證。第三天,鄭某家所在的草皮窪村道路、村民屋前、樹幹上發現了許多崔東散發的傳單,聲稱馬青霞與其“……一見中(鍾)情,倆人相愛……同牀共六個來月,現有身孕……成爲我家的兒媳……”撿到傳單的村民都悄悄地沒有聲張,鄭家撿到傳單後認爲是誣賴,沒有當回事。當天,鄭某的父親又在自家大門口發現一封寫給自己的信,信的最後一句寫的是“我要不惜一切代價搶回我的老婆”。農曆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崔東接到馬青霞的電話後,得知第二天要舉行婚禮,崔東決定實施搶親。據崔東講,婚禮前的種種舉動是希望對方退步,這些辦法沒有阻止婚禮舉行後,他便只能搶親了。搶親之前,自己已對路線進行了踩點,並且進行了精心設計。
是否合謀難定論
據崔東講,對於搶親早有計劃,事先進行了踩點,“他不告訴我,我也肯定搶呀”。農曆十月二十六晚上,馬青霞電話裏說,“我永遠忘不了你,你能不能明天把我接回來。”當時,他已做好了搶親計劃,但是他並沒有答應馬青霞搶親。因爲他害怕馬青霞說露了,影響搶親計劃,帶來麻煩。而馬青霞說,農曆十月二十六日那天晚上,崔東在電話裏問“你願意不?”自己說“我沒辦法,心裏可不願意……你過來搶我來。”馬青霞又告訴了婚車的出發時間,經過地點、娶親人數等。
據鄭某的姐姐講,農曆十月二十一日,馬青霞和弟弟到橫山縣城辦理結婚證住在她家,兩人高高興興,沒有一點不願意的跡象。其間兩人拍婚紗照、買衣服、買戒指,整天形影不離,娶親車很早就到了馬青霞家。當時,馬青霞正在化妝盤頭,讓她到對面商店買兩把鎖子(農村習俗,婚禮當天,新娘要給孃家留下兩把鎖),和她不停地拉家常,沒有一點異常表現。迎親路上,當崔東開的綠色奧拓車在婚車前繞了一下走後,馬青霞曾說“這輛車我認識”,當時車上的鄭某四媽問“你認得人了,還是車?”,馬青霞說“認得車了”。先前還有說有笑的馬青霞,之後再沒有說話。鄭家人認爲,馬青霞事前並不知道搶親計劃。
截至記者發稿時,警方仍然沒有對這一案件做出最終結論。
馬青霞情變歷程
曾與鄭某海誓山盟
馬青霞現年22歲,父親與鄭某父親爲老熟人,曾經都在響水鎮鎮政府工作,一起共過事。據鄭某的父親介紹,一次偶然的機會,鄭的父親與馬父開玩笑說“把你女兒嫁給我兒子吧”。2004年7月雙方見面後,互有好感,馬青霞與鄭某談起自由戀愛。見兒女們合得來,父母雙方於當年農曆十月份按當地習俗“喝了訂婚酒”。訂婚後兩人好的“如膠似漆”。鄭某向記者回憶說:“那時我們關係的確好,兩個人都互寫情書,也曾經海誓山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2005年新年過後,鄭某接馬青霞來鄭家,兩人一住又是近半個月。
情變後愛上崔東
2006年農曆的三月,一個殘疾人的出現,改變了馬青霞與鄭某的曾經海誓山盟。記者從崔東母親及鄰居處綜合瞭解得知。農曆三月,崔東因病住進榆林市康復醫院看病。當時馬青霞已是一名實習護士。崔馬二人很快談起戀愛,不久兩人由醫護關係變成情人關係。崔東出院後馬青霞隨崔東直接搬進崔家,過起同居生活,事實證明此時的馬青霞已經將崔東視爲“老公”。
腳踩兩隻船
據鄭某回憶,農曆八月十五日前後,鄭專程從西安回榆林看望馬青霞,此時鄭發現馬對自己的態度與以前有了180度大轉變。馬手機上有人以“老公名義發的短信”,鄭某讓馬講出真相,爲此兩人大鬧一場。聽到風言風語後,鄭父幾次前往馬家與馬父母溝通修復關係。到農曆十月十七日雙方定下結婚日期。
包辦婚姻難成立
昨日記者對馬青霞進行了詳細採訪。按馬的說法,自己與鄭的結婚,是由雙方母親包辦。提到包辦婚姻,馬青霞的父親肯定地說,“絕對不可能”,也不存在包辦的必要。馬父分析認爲:首先,從訂婚到自由戀愛,再到結婚辦理手續,基本全部是按孩子們的意願去辦。其次是,孩子從上學到結婚接受對方的錢財也是自願的。鄭的父親針對記者的採訪時特別強調:自從聽到準兒媳外面有風聲後,他親自三次徵求馬青霞的意見,特別強調如果馬不願意,可以趁早另行考慮,但馬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他兩次共給準兒媳32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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