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的違章罰單引起了車主對其合法性的質疑
因在北大校園內違規停車,張先生的車窗前被貼上了一張黃色的違章通知單,上面巨大的驚嘆號讓張先生觸目驚心。罰單的落款是學校保衛部。張先生告訴記者,他不知道學校是否具有處罰權,所以決定親自試試處罰過程。
昨天(25日)上午,張先生到北大上研究生的進修班,看著時間緊張,而且教室附近找不到車位,張先生就把車停在了北大東門附近的路邊。上完課出來,張先生發現車窗玻璃上貼了一張黃色的違章通知單。
記者看到,罰單是正方形,長寬大約10厘米左右,黃色的底版上一個驚嘆號格外顯眼。罰單上列舉了『違章駛入禁行區、在主乾道停車、停車妨礙交通、在路口停車、在綠地停車和其他』六項違章行為,張先生的罰單在『停車妨礙交通』一欄上打了勾。同時罰單注明,車主必須於規定期限內到學校保衛部交通辦公室接受處罰。落款為『燕園地區交通安全委員會、北大保衛部』。
張先生小心地將罰單揭下來,罰單背後是不乾膠,張先生費勁地一邊哈著熱氣,一邊揭罰單,防止罰單留下印記到車窗上。
張先生按照罰單上的提示路線來到北大保衛部。張先生表示,早晨停車太匆忙,沒有按照規定停放,所以受到了處罰,現在特意過來接受處罰。保衛部的一名工作人員知道來意後,對張先生說『不用處罰了,以後多注意一些就好了』。張先生很納悶,貼了罰單怎麼不用被罰呢?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校內經常發生停放車輛佔道的情況,貼了罰單後起到一些作用,其實意思不在於罰錢,而是想讓車主配合學校工作,起到警示作用,而且屢屢違規的車輛可能被限制進入校園。
對於學校保衛部的答復,張先生表示很理解,但同時他也希望知道學校是否具有處罰權。記者致電北京市交管局,工作人員表示,路面的交通處罰由交通隊負責,按道理交通隊具有處罰權,學校裡如果獲得了市政的特別批准,也能有相應的處罰權。
隨後,記者再次聯系到北大保衛部,一名工作人員回答說,這個罰單主要起警示作用,至於是否具有處罰權,他們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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