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津外來務工人員周學志和妻子帶着他們的小兒子來到海河外灘看大海。
多渠道解決下崗人員再就業
工會爲大齡下崗職工積極開闢就業渠道
本市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實行專項管理
菜市場退路進廳貨源充足、品種繁多,方便羣衆購買。
社會救助溫暖困難羣衆
農村勞動保障體系走向完善
政府和黨的關愛送進千家萬戶
着力解決民生問題加快建設和諧天津
促進社會和諧,必須更加註重社會公平,提高處理各種利益關係的本領,切實解決好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開發就業崗位,健全服務體系,特別要做好零就業家庭、困難羣體的就業援助工作,不斷增強全社會吸納就業的能力。社會保障是一項普惠性的工作,也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點和難點。要以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爲目標,進一步完善政策,多渠道籌措資金,不斷擴大覆蓋面,努力提高保障水平。
——摘自張立昌同志在市委八屆十一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
關注民生改善生活促進發展
本市推動勞動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市委八屆十一次全會,是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一個新的上升期、推進和諧天津建設進入關鍵期召開的一次意義重大的會議。“堅持更高標準,追求更高水平”,對勞動保障而言,就是要把勞動保障全部工作的着力點緊緊地貫穿到關注民生、改善生活、促進發展上,務求取得進展,務求取得實效,務求惠及百姓,努力解決好人民羣衆的就業、工資收入、社會保障等民生問題,推進勞動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切實做好擴大再就業工作
確保今年完成新增就業崗位28萬人的任務,2007年力爭實現新增就業30萬人的新目標
市勞動保障部門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擴大就業總量,努力提高就業質量。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新一輪就業政策,調整出臺各項就業促進措施,健全完善就業服務平臺,着眼不同人羣的就業需求,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推進就業工作整體上水平。具體目標是:確保今年新增就業崗位28萬人。2007年實現新增就業30萬人,將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6%左右。繼續做好4050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4050人員被服務型企業吸納就業的,按照企業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被非服務型企業吸納的,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大齡人員就業補貼;對安置到勞動保障協管、交通協管崗位就業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全額工資性補貼和四項社會保險補貼;對安排到治安協勤、保潔保綠、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等公益性崗位的,提高工資性補貼比例;鼓勵靈活就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高小額貸款額度,放寬還款期限。通過政策扶持,使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4050人員實現崗位相對穩定的再就業。同時,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長期失業人員、單親母親、現役軍人配偶、零就業家庭、夫妻雙下崗家庭、低保困難家庭、殘疾人以及刑釋解教人員,全部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發放就業援助卡,將相關再就業政策延伸到持卡就業困難人員,盯人幫扶,使就業困難羣體全部得到就業援助。繼續推進充分就業社區建設,明年創建充分就業社區達到社區總量的50%。
統籌城鄉就業政策,建立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在3800個行政村配備勞動保障信息員,做好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
一是完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建設。對已經建立的106個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繼續完善服務功能,設立勞動力資源管理、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社區就業、社會保險事務代理、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勞動監察與仲裁事務代理等七個服務窗口,爲職工羣衆提供方便快捷的勞動保障服務。加快推進鄉鎮村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建設,在全市146個鄉鎮建立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配置3至5名工作人員;在3800個行政村配備勞動保障信息員,爲失地農民和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務。二是加快全市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建設。在市、區、街道勞動就業管理信息系統聯網的基礎上,適應就業服務工作向社區沉降和統籌城鄉就業的需要,將信息系統向有條件的社區和鄉鎮延伸。建立各類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信息、就業登記信息、失業登記信息數據庫,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求職登記、崗位需求、單位招聘信息全部進行實時聯網,實現一點登錄,多點查詢。三是完善統籌城鄉就業政策,促進失地農民就業。按照本市關於“產業化提升農業,城市化帶動農村,工業化富裕農民”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思路,不斷完善就業政策,改進服務手段,採取就地、就近安置與區域性轉移就業相結合的措施,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就失業登記人員範圍,給予相關就業政策扶持,免費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建立招商引資、新辦企業與吸納失地農民就業掛鉤機制,達到一定比例的給予就業補貼;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失地農民中的困難就業羣體,給予工資性補貼;對失業農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組織起來就業的,提供小額貸款支持。建立失地農民職業培訓、技能鑑定中心,爲農村剩餘勞動力和失地農民提供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服務,提高轉移就業能力。
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實施養老金計發新辦法,繼續提高養老待遇水平,發揮養老保險政策在二次分配、體現公平中的槓桿作用
一是實施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繳費年限、繳費多少與養老金待遇緊密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在制度層面體現養老保險繳費與待遇相協調的公平公正性;二是加強基金徵繳,督促用人單位履行參保繳費義務,不斷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增強基金支付能力,實現養老金應收盡收,職工羣衆應保盡保;三是按照國家賦予本市作爲全國試點城市的要求,繼續推進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出臺個人賬戶基金管理辦法,推行企業年金制度,抓好基金監管和投資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在今年養老金兩年連調的基礎上,明年繼續提高養老金待遇,調整的利益點繼續向退休早、年齡大、高職稱的人羣傾斜,在兼顧不同羣體利益的同時,體現對知識、對歷史的尊重;五是按照統籌城鄉的要求,出臺農村養老保險辦法,將失地農民、農村人口納入保障範圍,構建城鄉和諧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完善醫保政策,減輕看病負擔,提高醫保水平,實惠參保患者
一是實施退出市場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門急診補助政策。在已解決16.2萬名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保的基礎上,對這部分人羣增加門急診報銷待遇;對2.38萬名未參保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障,18萬多人直接受益。二是提高市級以上退休勞動模範的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將門急診、住院、門診特殊病和大額救助醫療費的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95%。三是將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和血友病納入門診特殊病,對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按住院待遇報銷。同時,提高原門診特殊病中“武瘋”病參保患者的醫保待遇,將住院門檻費減半,將報銷比例提高5個點,即在二、三級醫院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標準由原職工85%、退休人員90%,分別調整爲職工90%、退休人員95%。四是提高大額救助支付標準,由現在的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五是取消常見病、慢性病參保患者常用的1500種乙類藥品個人增付比例,減輕長期用藥參保患者個人負擔。六是將參保人員在定點藥店購買的非處方藥納入報銷範圍,取消購買非處方藥報銷限制。七是放寬家庭病牀設立標準和條件,年齡由70歲下降到60歲,病種由4種擴大到6種。八是將具備條件的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開展部分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首診在社區的試點工作,引導康復病人和常見病、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患者進入社區治療。九是對參保患者在異地就醫的藥品費給予報銷。對通用名稱在目錄內但商品名稱不在本市異名庫的藥品,將其納入社保基金支付範圍,方便患者異地看病。十是在定點醫療機構推行門診聯網結算,方便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參保患者在門診看病,只需交納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即完成了門診看病結算,其餘費用直接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院結算,明年擴大到全部具備條件的定點醫院。
始終把羣衆利益放在首位
加大企業工資增長宏觀調控力度,規範分配秩序,促進職工收入水平不斷提高
一是繼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加強對工資支付行爲的監督檢查,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資水平。二是加強工資增長宏觀調控力度,定期向社會公佈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引導企業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和增長幅度。三是加強對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要把企業經營者收入與企業效益、企業工資總額增加和職工工資增幅相掛鉤,從制度上保證職工收入的增長。四是加大工資集體協商“三方機制”的推行力度,由政府主管部門、工會與企業通過民主協商方式確定職工工資水平,讓大家一起算成本、共同算收入,體現對勞動價值的尊重。五是研究制定適應濱海新區發展需要的工資指導政策,使濱海新區成爲新的職工收入增長點。
加大維權力度,落實維權措施,營造企業關愛職工、職工奉獻企業的和諧勞動關係
一是對勞動合同實行人性化管理。在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同時,注重推行具有行業特點的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制定符合不同行業特點的勞動合同範本,便於企業管理和職工維權。到2008年基本實現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二是抓好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以勞動合同、集體協商集體合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勞動安全衛生、工會組織建設和企業民主管理等爲內容,開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評價活動。三是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通過開展日常監察和專項監察,及時糾正和處理用人單位在用工及履行勞動合同中的違法違規行爲。
實行農民工工資預儲賬戶,建立欠薪企業黑名單制度,制定農民工勞動合同文本,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勞動保障部門從統籌城鄉發展角度出發,繼續加強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和擴面工作,以建築業、加工製造業、餐飲服務業等集中使用農民工的行業爲重點,開展農民工勞動用工情況大檢查。一是制定適合各行業農民工特點的專用勞動合同文本,增加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條款。二是在農民工集中的行業實行工資預儲賬戶。建立欠薪企業黑名單制度,維護農民工工資權益。三是積極維護農民工社會保險權益。落實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平安計劃”,到2008年,實現各行業農民工基本參加工傷保險。推行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到明年年底參保人數達到8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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