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持中毒傳媒大學被告
遼寧東港電視臺一節目主持人小藝(化名),於中國傳媒大學培訓期間,在租住地煤氣中毒死亡。
近日,小藝的父母將中國傳媒大學和房主王某及轉租人孟某一同告到(北京市)朝陽法院,要求三名被告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38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
原告稱,2006年11月3日,小藝根據中國傳媒大學播音主持藝術學院的《招生簡章》進入該校參加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培訓班學習,向該校交納學費2700元,並應學校安排入住珠江綠洲某房間,交納房租700元。
2006年11月12日中午,小藝在租住的房間被發現死亡。屍體檢驗報告結果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經公安局調查,王某系該房房主,將該房出租給孟某,後孟某又將牀位或房間分租。因廚房的燃氣熱水器管道接口脫落,導致小藝中毒死亡。
原告認爲,中國傳媒大學安排小藝在校外居住,卻未能提供安全的居住環境,且在小藝中毒後多日昏迷在出租房中未到學校上課時,沒有與家長或有關部門聯繫,從而錯過了搶救時機,直接導致小藝死亡後果的發生;王某與孟某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出租,致使承租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三名被告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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