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決定,2007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於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與入世以來每年一次的常規稅率調整不同,新稅則與2006年版相比有了重大調整,是2002年以來的又一次較大幅度、較大範圍的調整。
與2006年稅則相比,於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2007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最顯著的特點是,調整共涉及1600個本國8位稅號的變化,佔全部8位稅號的20%以上,主要涉及機電產品、化工產品、紡織品、木製品、賤金屬及合金等五大類,是近十年來我國進出口稅則最大的一次調整。
據瞭解,此次稅則轉換後稅率發生了幾方面的變化,比如在進口關稅方面:根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關稅減讓義務,降低“進口稅則”中聚乙烯等44個稅目的最惠國稅率;對9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繼續實行海關覈查管理;對小麥等8類45個稅目的商品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對尿素、複合肥、磷酸氫二銨三種化肥的配額稅率執行1%的稅率。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行6%-40%滑準稅;對感光材料等55種商品實行從量稅、複合稅等。而在出口關稅方面,將對鋼坯等部分出口商品實行暫定稅率,其中,對一般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出口尿素徵收季節性暫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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