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害者熊萬成的妻子希望能得到救助
邱興華從被抓獲到槍決,一直是輿論的焦點
2006年12月28日,一波三折的邱興華案終於在眾多目光聚焦下告一段落。邱興華被執行死刑後,留給希望借由此案推動中國司法進步的法學專家們只有無聲的遺憾。昨日,在全國范圍內第一個提出要為邱興華做司法鑒定的司法精神病鑒定專家劉錫偉教授表示,盡管邱興華已死,但其家屬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訴,要求給邱興華做死後缺席司法精神病鑒定。
獄中手稿可用做鑒定
劉錫偉教授解釋道,所謂死後缺席鑒定,就是在被鑒定人死亡後,根據有關證據,對被鑒定人在作案時的精神狀態進行推論,屬文證審查,其鑒定結論應為鑒定意見書。劉錫偉教授舉了個例子,一些老人因子女不孝而立遺囑將遺產給予其他友人,老人死後,子女會質疑老人身前立遺囑的神志是否清醒,為了明確其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家屬可以啟動死後缺席司法精神病鑒定。劉教授表示,這種鑒定方法不僅運用在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中也能運用。現有大量物證如邱興華的書信、在看守所裡的手稿(安康中院以手稿涉及案情為由,拒絕了邱興華妻子要回手稿的請求),大量的卷宗以及兩次審判時和宣判時的電視錄像,都可以用來作司法精神病鑒定的材料。
被害人家屬喪失援助
針對部分人表示邱興華被判死刑取決於被害人家屬的強烈要求,劉錫偉教授表示,並不是所有被害人的家屬都強烈要求處死邱興華,被害人家屬最關心的除了將凶手繩之以法外,還有獲得賠償的問題。假如邱興華是作為精神病人處理的話,被害人家屬還可以得到民政部門的經濟救助,但由於邱興華最終作為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來處決的,加上邱興華家一貧如洗,被害人家屬反而得不到任何經濟賠償。劉教授告訴記者:『作為同鄉,他們很多人了解邱興華家人中有四個精神病人,如果邱興華真有精神病,他們並不是完全無法理解邱興華犯罪時的狀態的。』
質疑法院放棄調查職能
劉錫偉教授還指出,陝西高院駁回對邱進行精神病鑒定的請求的理由是:邱妻何冉風申請鑒定的證據之一是村委開具的邱興華之母有精神病史的證明。而高院發現村委會之前曾出具過邱母無精神病的證明,兩者矛盾,故不予采信何冉風提供的證據。『我國沒有證人到庭作證的規定,所以法院如果僅僅在庭上看看證明,的確很難判斷出其真實性。法院為什麼不能到實地調查一下?這類重大的案件,這種關鍵的證據,怎麼能輕易就放棄了法院的調查職能,剝奪了邱興華做鑒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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