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盜竊了三家,在最後一家一下子偷了500元現金。爲了表示感謝,竟將在之前偷來的手機留給第三家表示感謝。
不思悔改出獄後又重操舊業
據介紹,現年34歲的樺甸市民卞某,曾因盜竊被捕入獄。出來後,沒有技術的卞某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可是卞某並沒有因爲沒有工作而節儉,反倒認爲自己剛剛出來應該好好享受生活,去大把大把花錢。很快,原本不多的積蓄被他揮霍一空,親戚朋友見他這樣,都不願意借錢給他,時間長了,卞某徹底沒有了生活來源,於是決定重操舊業繼續盜竊。
一次得手開始連續尋找目標
2005年11月17日上午7時許,卞某坐客車來到樺甸市下裕民屯,發現最靠河邊的第一家是新結婚的,覺得屋內應該有東西。於是卞某馬上下車,並悄悄來到這家,當發現這家家中無人後,卞某從廚房後窗戶偷偷地潛入屋內,在東屋電視櫃抽屜裏發現一張100元的鈔票,在炕櫃抽屜裏搜出10多元零錢,全部拿走。
卞某非常高興,便繼續在該村尋找目標,並在第二家裏盜竊一部黑色手機和10多元現金。卞某連續兩次得手,又繼續來到第三家。
偷到500元留下手機作“獎勵”
來到第三家後,卞某在一個抽屜裏找到了500元現金,而後他又在冰箱上邊發現一個儲蓄罐,將儲蓄罐內的硬幣倒在沙發上,並將其中的一元和五角硬幣全部拿走。
讓人意外的是,就是這樣一個貪心賊,因爲感覺在第三家收穫比較大,竟將剛偷來的手機放在了第三家。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一下在人家偷到500元錢,還不給點獎勵”。
2006年12月25日,經樺甸市檢察院審理認爲,犯罪嫌疑人卞某因竊取他人財物構成盜竊罪,並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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