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近日,以安明陽爲代表的三名天津畫家就油畫《偉大的戰略決策》的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再次委託代理律師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
據三名天津畫家的委託律師安念念介紹,之所以不服一審判決,主要是因爲,一審判決沒有就二被告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的基本事實進行認定。安律師認爲,既然本案屬於著作權侵權糾紛,一審法院理當首先就兩名被告共同拍賣的名爲《偉大的戰略決策》的油畫作品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進行判定,而其基本前提是確認他們所拍賣的油畫是否爲僞作這一基本事實。如拍賣標的是僞作,則當然屬於侵權,但一審法院對此並沒有給予明確的司法裁決。
在三位上訴人的這份上訴狀中,除對一審審理中的部分認定提出質疑及反駁以外,三上訴人還增加了新的關鍵性證據。其中,關於第二被上訴人姜某之前提供的拍賣畫作《偉大的戰略決策》是從國防大學購買所得這一說法,三上訴人在進行仔細調查後出具有力證據予以否定。
在一審中,第二被上訴人姜某曾拿出“國防大學上校參謀高志明”出具的證人證言。在該證言中,“高志明上校參謀”證明被上訴人的畫作是出自國防大學校史館,而且從國防大學購買。但是,三名上訴人對國防大學校史館、國防大學政治部幹部部進行調查後確認,國防大學校史館自建館以來,從未收藏或展示過《偉大的戰略決策》一畫,而那名提供證言的“高志明上校參謀”的身份也受到了三名上訴人的懷疑。
另外,在一審中,第二被上訴人曾提供過一張1978年的年曆,年曆上就印着那幅畫,而且還印有“國防大學”等字樣。可是,經過調查確認,國防大學成立於1985年,又怎麼會出版一張1978年的年曆呢?三名上訴人對這張年曆的真僞提出質疑。
三位上訴人認爲,一審判決沒有查明真相,對重要的事實認定不清,且對法律理解有誤,舉證責任分配錯誤。因此,三上訴人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提起上訴。
目前,三名上訴人已經將訴狀送到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並由該院轉呈北京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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