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10日在通報82個嚴重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項目時分析說,這些違法違規項目的查處,反映出當前一些地方未批先建和越權審批現象嚴重,一些項目甚至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庇護。
潘岳說,這82個違法違規項目集中反映出三個問題:一是鋼鐵、冶金行業不符合產業政策、未批先建和越權審批現象嚴重,違規項目高達30個,佔違規項目總數的37%。二是火電項目“三同時”違規現象嚴重。環保審批雖嚴,但跟蹤監管能力不到位,導致許多項目正式投產後都未兌現當初的環保承諾,在當地政府庇護下使環保“三同時”制度流於形式。三是部分違法項目毫不理睬環保總局責令停止建設和限期改正的要求,繼續建設和運行。
“以往環保行動中被叫停的項目往往補辦手續先過關,然後用各種手法拖延或拒絕兌現環保承諾,使一次次聲勢浩大的環評執法效果有限。”潘岳說。爲此,對23個“三同時”違規項目,環保總局將責令其限期辦理驗收手續、限期改正或停止試生產。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改建鐵路新鄉至日照線菏澤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線工程等5個久拖不驗違規項目,責令限期辦理環保驗收手續,逾期不辦,將責令停止試生產並罰款;對內蒙古鄂爾多斯電力冶金有限責任公司的發電機組等18個“三同時”違規項目,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按要求完成整改,將責令停止試生產並處以罰款,對其中的鐵路、港口項目逾期未完成整改要求的處以罰款。
對於59個未批先建違規項目,環保總局將責令其停止建設或生產。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山西振興集團的火電機組等51個未批先建違規項目,責令停止建設,已建成投產的,責令停止生產,由具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下達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逾期不補辦,將處以罰款;對河北唐山灤南華瑞鋼鐵有限公司鋼鐵項目等8個未批先建且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準入條件的違規項目,責令停止建設,已建成投產的,責令停止生產。
潘岳同時表示,環保總局將跟蹤督辦這次執法行動全部查處結果,在三個月內分階段向社會公佈整改情況,並同時依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爲處分暫行規定》,通報並建議監察部門對相關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