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胡錦濤同志強調指出,應全面加強新形勢下的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近年來,黨的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是,也必須看到,在某些基層黨組織內部也存在着一些影響和制約黨的健康發展、敗壞領導幹部作風的一些黨內潛規則,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和警惕。那麼,什麼是黨內潛規則?如何加強組織和制度建設以清除黨內潛規則,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實效?本刊特邀請有關專家就這些問題作些剖析。
話題
隨着我國法治建設和制度建設的不斷深入,廣泛地存在於現實生活各領域的潛規則問題日益受到人們關注,有些同志也指出某些基層組織和黨內某些同志也奉行一些潛規則。應如何看待這種現象?
蔡霞(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當前,在某些基層黨組織內部,既有黨章規定的正式制度存在,也有潛規則這樣的非正式制度存在,這是一個客觀現象。在黨內,黨章是指導所有黨員幹部思想言行的根本準則,是黨內的根本大法。然而,在有些人看來,黨章規定只是貼在牆上、掛在嘴上、寫在紙上的宣傳,而真正用來指導言行的是彼此心照不宣、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規矩”。這些“規矩”,就像一隻無形的手調節着黨內的關係,成爲實際左右某些基層黨組織內部狀況的潛規則。
一些基層黨組織內和某些黨內同志奉行的潛規則有哪些表現?其實質是什麼?
蔡霞:這種潛規則有很多表現,比如說如果你按照黨章制度辦事,就有議論說:“政治上不成熟”;如果嘴裏說執行黨章而實際按潛規則辦事,就有誇你的說:“政治上成熟老練”。於是,在這些黨組織內部,潛規則很起作用,而黨章卻被束之高閣。這種狀況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和警惕。黨內的潛規則的實質就是權力意志規則,就是權力是一種力量,誰手裏握有權力,誰就可以憑藉權力的強制性,去實施一定的利益意志,使他人的行爲順從自己的利益意志,即使這種利益意志背離黨章規定。
苗佳瑛(北京市黨建研究基地研究員):黨內潛規則實際上是權力的異化,它使公權變成了私權,它使權應該爲民所用,變成了權爲私所用,或爲小集團所用。潛規則不是無規則,而是有規則,但它以不敢公開爲特徵,以對抗、破壞顯規則爲手段,以謀取私利爲目的。
鄧小平同志指出的黨內存在的“人身依附、家長制、一言堂”等現象是否也是潛規則的表現?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麼?
蔡霞:這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一,幾千年封建政治傳統文化的影響。潛規則是中國封建政治傳統文化對執政黨影響的表現。鄧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8月18日的重要講話中就指出了黨內存在着官僚主義、人身依附、家長制、一言堂、個人崇拜等帶有封建色彩的現象,我們黨應該努力清除封建主義。小平同志指出:我們党進行了28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但是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這個任務我們沒能完成,“現在應該明確提出並繼續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餘影響的任務”。
其二,從組織的權力結構特性角度來看,黨內民主的發展不足也是一個重要原因。黨章規定製度要有效地引導人、規範人的行爲,必須要有一定的制度結構爲依託。而在制度結構中最爲重要的是黨內權力結構的特性,正是黨內權力結構特性在相當程度上實際決定着黨內生活的運行秩序。我們黨是在革命戰爭年代走過來的,爲適應戰爭的需要,黨內形成了以高度集中爲主要特點的軍事化半軍事化的運作機制。執政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相應需要一定程度的政治集權,過度集權的黨內權力結構特性雖然正在逐步改變,但現有的黨內權力體制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導致黨內民主長期發展不足。這使得黨內握有權力的各級主要領導幹部客觀上處於強勢位置,並且在黨內的強勢程度與其所處黨內權力體系的位階高低、手裏權力大小成正比,而一般黨員和幹部則相應處於權利弱勢位置,很難對黨內權力進行強而有力的制約與監督。在這樣的權力結構特性下,黨內同志之間的平等合作奮鬥關係就會被扭曲成一定程度上的權力依附關係,於是必然出現以權力意志支配黨內關係、處理黨內事務的潛規則,黨章制度的權威也就被權力意志權威所取代。
某些基層黨組織和某些同志奉行潛規則,是否也暴露出我們黨內製度建設上的一些缺陷呢?
苗佳瑛:從另一個角度說,黨內潛規則的存在,也可以從正規則中找到根源。小平同志當年說過:好的制度能讓壞人變好,壞的制度能讓好人變壞。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在某種程度上,它反映的已不僅僅是官員自身的道德問題,而是表明我們已有的制度即正規則本身也有某些嚴重的缺陷,制度本身的漏洞和破綻給了潛規則生長的空間。比如,雖然制度、正規則對官員的任用、官員與民衆的關係等,都作出了種種正當的規定,如要“選賢任能”、憑實績用幹部是我們黨幹部工作的一條重要原則等等,但在實際操作上,一些人往往需要通過行賄、走後門、拉關係才能謀得心儀的職位。正是制度上的不健全,才使某些潛規則得以盛行。
蔡霞:黨內潛規則的存在,是與我們黨內的制度建設的缺陷有關係。首先是黨內權力關係倒置,導致黨員民主權利處於弱勢地位。實現黨員的民主權利,儘管在原則上有明確規定,但由於黨代表大會制度、黨內民主與黨內監督制度的不健全,於是握有權力的黨員領導幹部成爲強勢力量,在一些組織中黨員僅僅成爲被管理和監督的對象,而鮮有真正監督制約黨內領導幹部的能力。正由於黨內製度建設的缺陷,使黨內權力結構形成集權的特性,才使黨內關係上出現帶有封建色彩的權力依附、人身依附、個人崇拜、家長特權等現象,在一些黨組織內權力意志規則取代黨內正式的制度規定,成爲實際操縱黨內運作、甚至操縱個人命運的強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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