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長岡薩雷斯17日致信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領導人說,美國總統布什已決定不再授權情報機構對境內人員的國際通信實施未經特別法庭許可的祕密竊聽,以後這類竊聽活動必須獲得特別法庭的許可。
岡薩雷斯在信中說,特別法庭最近批准了一項對一位涉嫌與“基地”組織或其他恐怖組織有來往的人員的通信進行監聽的請求。該法庭通過發佈一系列指令,批准對有關的通信進行竊聽。由於特別法庭發佈了這些指令,今後“恐怖分子監視項目”中的所有電子竊聽活動必須獲得該法庭的批准才能實施。
布什於2001年“9·11”事件後授權美國防部下屬的國家安全局在國內從事未經特別法庭許可的竊聽活動。該項目於2005年12月被曝光後,在美國國內掀起軒然大波,許多人認爲這一項目違反了美國有關法律。布什和其他政府官員曾多次爲這一事件進行辯護,設法阻止國會進行調查,並希望國會通過立法批准這一項目。
民主黨在去年11月份的美國中期選舉中獲勝,獲得國會兩院的控制權,有可能對布什政府的境內祕密竊聽項目的合法性舉行聽證會。布什政府是在新一屆國會已開始運作並可能對這一項目進行調查之際宣佈調整相關政策的。
根據美國國會1978年通過的《對外情報檢查法》,美國政府在境內從事電子竊聽活動之前,必須獲得根據該法成立的特別法庭的許可,緊急情況下可在竊聽活動後72小時內向法庭補交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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