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是件功德無量的事!”
殺死11人的邱興華到死都沒給受害者家庭一分錢的賠償。此案中失去丈夫熊萬成的尹行巧因此陷入絕境。她在給媒體的信裏說,“我家惟一的頂樑柱倒了……絕望得不知怎麼辦”,“希望能通過政府幫助,挽回我這個身弱無助女人對生活的信心”。
像尹行巧這樣的受害者呼聲,已經不再只是個案。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月7日公佈,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副廳長尹伊君則告訴本報記者,一份由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江西省檢察院、中國犯罪學會部分學者共同商議的“被害人國家補償立法建議稿”,已在去年年底草擬完成,準備在今年“兩會”期間由全國人大代表提交全國人大。
“你不知道會有多少受害人將得到撫慰。建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絕對是件功德無量的事!”尹伊君說。
百萬被害人亟待國家救助
在離最高檢察院不遠的北京王府井,曾發生過令尹伊君深思的一起兇殺案。
兇案中主角艾緒強劫殺出租車司機後,又在王府井連撞9人,被害人家屬向他索賠100餘萬元。但貧困的民工艾緒強說出了幾乎和邱興華一樣的話,“我願意賠,但我沒有錢”。尹伊君指出,這樣的情況在國內刑事訴訟中很普遍,目前大約80%的被害人都無法從被告人那裏獲得賠償。
本報記者對國內近年發生的特大凶殺案作了抽樣調查,涉及範圍從張君搶劫殺人案(殺死或傷害50餘人)、黃勇智能木馬殺人案(殺死17名少年)、馬加爵殺人案(殺死4名大學同宿舍同學)、楊新海流竄殺人案(26起殺死67人)、宮潤伯變態殺人案(殺死6名佳木斯兒童)、個體屠宰戶石悅軍殺人案(殺死12人傷5人)到邱興華案(殺死11人),發現幾乎沒有一個被害人獲得過被告人的賠償。這些大案的兇犯幾乎都沒有可供賠償的財產,即使曾搶劫金鋪的張君,死前也只剩2300元。
我們周圍到底有多少這樣無助的被害人?《公安研究》公佈的數據表明,自2001年以來,我國每年刑事犯罪立案均在400萬起以上,破案率均爲40%-50%。那麼即使不算已經破案的,我國每年有大約200萬左右的被害人無法從罪犯那裏獲得賠償。以2004年爲例,全國進入訴訟的刑事死亡案是2.4萬餘件,刑事傷害案是14.8萬餘件。前後相加,除了那些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受害人外,每年可能至少有上百萬被害人因爲得不到加害人的賠償而身陷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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