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試點的“救命錢”
儘管全國的被害人還遠未能體驗國家補償制度化的好處,但像青島中院、台州市政法系統受理的被害人,已經“春江水暖鴨先知”了,四川、上海、福建等省市也已經計劃或開始對這一制度的探索。
1月9日下午,本報記者在青島中院目睹了其中的場景:一對白髮老夫妻來到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朱玉光的辦公室。他們的女兒不幸死於歹徒手中,向被告索賠無望後,他們向法院申請救助。當他們這天下午從朱玉光手上接過一萬元時,老頭低聲感謝着“這是救命錢”,老太太已經止不住哭聲了。
朱玉光很有信心地告訴本報記者,青島這樣的嘗試“是對我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機制的一個有益探索”。最高法院直接肯定了他們的做法。但兩年前剛開始試行這項制度時,青島中院幾乎不敢對外聲張。“怕一宣傳,僧多粥少,救助金就用完了。”朱玉光笑着回憶。
資金問題確實直接決定這些試點的成敗。山東淄博中級法院2004年2月就開始試水被害人救助制度,爲全國最早試點,但由於資金缺乏,惠及面一直極有限。相反,浙江台州儘管試點較晚,但資金實力雄厚,他們在去年9月的工作報告稱,全市各類司法救助總額已達600多萬元。同樣,較好的財政實力,支撐着青島中院不斷地擴大了試點成果。截至今年1月,他們已對112名被害人,提供了122萬元的受害人救助。
這種有限的國家救助,對有些被害人家庭來說,卻可以帶來向死而生的希望。
也在1月9日下午,一位大學女生來到朱玉光的辦公室領取受害人救助金。去年,她做小生意的父親被6名歹徒綁架殺害,她的母親因此一病不起,80多歲的奶奶哭瞎了雙眼,而她失去了學費來源。在她全家陷入絕境時,青島中院的法官提醒她們:你家可以來申請被害人救助金。
她拿着朱玉光交給她的兩萬元救助金,哭得淚流滿面,“明天就是爸爸的祭日了,我可以到墳頭對他說,女兒今年的學費,爸你不用操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