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無業遊民爲圖財,竟購買帶有警徽的工作證,敲詐購買黃盤的被害人。日前,這一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的團伙被打掉,天津河北區人民檢察院對涉案人馬某、潘某、秦某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2006年8月2日上午9點多,王大爺在路邊攤上買了一張黃盤。他剛離開不久,後面駛來一輛夏利車。車上一名男子把車窗搖下來,手裏拿着一個黑色帶警徽的皮夾在王大爺面前晃了晃,說“警察,你剛纔是不是買盤了”。王大爺承認了買黃盤的事實,於是警察就將王大爺帶上了夏利車。車後排的一個人說“我們是河北分局民警”。坐副駕駛位置的人也說“你知道《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你這個事的處罰嗎?得拘留你十五天並罰款八千到一萬元。”經過這樣的一番“說服教育”後,王大爺只好將自己存摺上僅有的五千塊錢取出交給車上的男子。
事後王大爺感覺不對,警察收錢爲什麼不開票?王大爺意識到自己被騙了,並在騙子再次以同樣的手段詐騙其他人錢財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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