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人早在2005年就發起的合作建房究竟能否順利誕生?據悉,在經過一年多的摸索與碰壁之後,鄭州合作建房終於迎來新的曙光。昨天,河南廣廈個人住宅建設合作社正式成立,開始招募會員,這是鄭州第一家此類合作社,該合作社同時公佈合作建房章程,這也是全國第一份用法律語言書寫的合作建房章程。
在連續四天對個人合作建房進行報道之後,本報推出這期“個人合作建房鄭州之路”深度報道,希望能幫一些人圓住房夢,也爲政府解決市民購房難分一點憂。
經過今報連續四天的系列報道,鄭州個人合作建房昨日迎來衆多利好:有人主動提供20畝土地,可建300套住宅,均價不高於1300元/平方米,有銀行稱很感興趣原意參與,而組織者宣佈購買者不限制條件,房子可自由轉讓,特別是房管、土地部門負責人“程序上沒障礙”的表態,更令參與合作建房者充滿憧憬。
【一喜:有人主動送來20畝土地,可建300套住宅,均價不高於1300元/平方米】
深圳首例個人合作建房即將過戶,均價只有1623元/平方米,這很讓咱鄭州人羨慕。不過,參與鄭州個人建房的人可能更有福氣,有開發商稱:他提供的土地,建成住宅後每平方米均價不高於1300元。
昨日,鄭州財鑫商貿有限公司經理張永祥找到記者,稱自己手裏有塊土地,20畝左右,可建300套左右多層住宅。該地塊位於鄭州西四環,是國有土地性質。建成住宅後預計均價不高於1300元/平方米。
這個價格真讓人怦然心動。昨日,又有300餘名讀者撥通記者電話,諮詢合作建房事宜。記者就此價格在和他們溝通時,大家對此價格表示滿意。但有一成人,提出自己可以接受價格高一些的房價,但地段應儘量靠近市中心一些。
張永祥表示:看了今報的報道後,自己很感興趣,覺得這是件好事,如果有其他開發商提供的土地既靠近市中心,又價格低廉,當然更好。但他認爲自己給出的價格是市民能接受的,市民感興趣,可以去現場看土地。
“有了地,合作建房時間會縮短。”河南劉·田律師事務所田永衛律師表示。他說:“我們設計的鄭州模式與其他城市現有的個人合作建房模式完全不一樣,我們稱之爲個人住宅建設合作社。從降低個人住房負擔的角度,只要能實現這一目的,都可以叫做個人合作建房,但是,我們的模式不走商品房開發的形式,這更符合個人住宅建設的本意。當然,如有合適的商品房地塊,也可以考慮,畢竟大家關心的是住房負擔。比如,深圳的個人合作建房,就是買了未建成的爛尾樓,這樣做節省了到土地市場上的拿地環節,如果拿的地較便宜,就能讓大家省不少錢。”
合作建房的房子價格爲什麼那麼低?河南劉·田律師事務所王星東律師解答說:“市場上的商品房價格包括了開發商的利潤,項目的廣告、營銷費用,以及管理和財務費用,個人合作建房可以節省下來這些開支。個人合作建房省的就是這部分錢。”
【二喜:購買者不受戶口、身份等限制,房子可自由轉讓】
政府的經濟適用房價格低,但有着戶口、收入等限制。合作建房會不會附加什麼條件?能不能轉賣?這是欲參與合作建房者普遍關心的問題。
河南劉·田律師事務所馬福民律師解答說:“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者都可報名。而且都可以辦房產證、土地證,可自由轉讓!”
對此答覆,鄭州市民崔先生質疑說:“如果沒有限制,開奔馳的和騎自行車的都可以參與合作建房,合作建房讓低收入者買得起房的宗旨如何體現?會不會有人多買幾套隨意買賣,從而助長了炒房風?”
馬福民說:“讓窮人買得起房,也是他們的願望。但如果人爲地以收入水平劃界限,則有歧視之嫌。作爲法律工作者,制定的規則對所有人應該是公平的。而且怎麼區分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對於會不會助長炒房風,馬福民答覆說:“合作建房,不是買的經濟適用房,參與者買了房子,房子就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公民有處置自己私有財產的權利,這是有法律保障的,沒有人可以剝奪這種權利。”
【三喜:銀行願意參與,替購房者管理一筆筆資金】
錢交到組織者手裏,安全性怎麼保障?參與合作建房者對此問題表示擔憂。
田永衛解答說:“錢不是交給他們,而是交給銀行。他們作爲組織者會尋求一個銀行進行合作,需要買土地或建房材料時,公佈這家銀行的賬戶,由分散的個人直接把款打到賬戶裏,這樣就避免了資金被挪用和侵吞的風險。”
張永祥說:“鄭州商業銀行對合作建房有興趣。”昨日還有媒體報道:中國建設銀行提出:錢由銀行監管,開發商、業主、銀行之間籤協議,規範資金使用行爲。
河南省住宅產業商會祕書長趙進京說,作爲專業人士,就個人合作建房問題,他也進行了深入研究。他曾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做過探討,他們表示,銀行可以參與合作建房,爲資金的安全性提供保障。
【四喜:房管局長已表態,個人和公司都可以建房】
同開發商、組織者、銀行送來的“喜”相比,政府相關部門的表態更令參與者放心。本月16日,房管局長王廣國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國家相關法規、政策來說,個人和公司都可以建房。但必須按照程序,參加招投標拿地,拿到地後,房管局會依照程序爲其辦理手續。
而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也證實:個人拿地在程序上不存在問題。作爲鄭州房地產預警預報專家組成員,趙進京也表示,個人合作建房,在政策上沒有障礙,可行。但在操作上有難度,應該有一專業性的機構來具體負責。比如住宅產業商會。作爲行業協會組織,他們和房產公司有良好的關係,同時對房地產方面的法規政策也很熟悉,也願意爲市民提供服務,做好合作建房這件事。
而深圳的個人集資建房者林立人表示,集資建房的首要原則是非營利性的,資金主要是開發成本與管理費用,這些由合作者平均分攤。而且目前已有很多專業機構要求合作,包括專業建築公司、物管公司等,這些專業機構將爲合作建房解決專業化問題。
深圳與溫州:先行者的足跡
關於個人合作建房,目前全國名氣最大的是深圳與溫州。
在經歷了集體買地、買爛尾樓等多次失敗後,深圳個人集資建房終於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
2006年12月22日,經過十幾輪舉牌競買,槌音在601萬元時落定,以林立人爲首的81名集資建房者實現了他們的個人合作建房夢想。
但林立人並不滿足,他說:“還有900餘名申請報名者的住房沒有解決,這次的成功只是個開始。”
林立人透露:“購房成本爲每平方米1545元,攤到每個購房者身上,房子總價在7萬元以下。”
深圳這位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林立人,是一名“五星級”義工,同時也是九九加一集團的創始人。
個人合作建房能成功,林立人說:“要感謝深圳這個城市的寬容,深圳現在允許企業單位、開發商甚至個人來拿地,政策的寬鬆解決了最大的問題。
而溫州,作爲我國第一個拿地成功自建房項目,溫州個人集資建房進行得並不順利。2006年12月12日,杭州媒體報道,溫州市房管局局長鬍立同公開表態,稱溫州的集資建房“不是集資建房,是房產開發”,並“涉嫌欺詐”。他表示,溫州市房管局已經按照建設部的要求,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並把一份關於此次情況的調查報告轉送給了建設部。
據瞭解,目前世界上有80多個國家建立了10多萬個合作建房組織。在德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住宅合作社是住宅建設的主要組織形式,由合作社建造的住宅佔到了新建住宅總數的30.9%。
個人合作建房大事記
·2005年,北京合作建房組織東四十條1號地塊拿地失敗
·2005年7月,北京合作建房組織芍藥居甲2號地塊拿地失敗
·2006年11月15日,北京合作建房組織朝陽區大屯地塊拿地失敗
·2006年11月15日,溫州市個人合作建房者以1.0458億元拿地成功
·2006年11月28日,北京合作建房組織瞄準海淀區花園路25號地塊
·2006年12月22日,深圳合作建房組織競拍買下兩棟廉價樓
·2006年1月,杭州合作建房過程中銀行二度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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