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稱:房產商每賣出一套房子就等於消滅一個現在或將來的百萬富翁。的確,在一些大中城市,近幾年隨着房價的不斷攀升,居民在住房方面的花費與日俱增。按照國外發達國家的統計方法,簡單地將購買住房列爲投資,在我國現階段是不合適的。購買住房在我國現階段,絕大部分應算作消費行爲。關鍵是要降低房價,讓普通消費者也能買得起房,不因房價過高成爲居民的一個沉重負擔。
在衣食住行中,從居民口袋中掏去了大把鈔票的當屬房子,它不僅把許多居民多年的積蓄掏之一空,而且還使父母或親友承擔部分的購房款;它不僅把你現在的錢掏空,還提前花去了你將來要賺到的錢,使你每天一睜眼就要向銀行交去幾百元大票。對此,有人稱:房產商每賣出一套房子就等於消滅一個現在或將來的百萬富翁。的確,在一些大中城市,近幾年隨着房價的不斷攀升,居民在住房方面的花費與日俱增,房價的漲幅遠遠超出了大多數人的預期,一些寄希望於房價能回落的消費者尤其是持幣待購者,一部分人爲此多付出了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房款,另一部分人只好望房興嘆。的確,房子就像一隻無底的洞,大量吞下你手中有限的鈔票,成爲家庭支出中最大也是最難承受的花費。
2006年,房地產可謂牛氣沖天。據統計,前11個月累計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比上年同期上漲5.5%,其中深圳房價上漲12.8%,北京上漲9.7%,大連上漲8.5%,廈門上漲8%。房價的上漲助推了房地產投資的快速增長。前11個月累計,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額比上年同期增長24%,其中住宅投資增長31%。
房價的上漲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人們的“買漲不買落”心理,一些持幣觀望者因擔心房價的進一步上揚而加入了購房的行列。據統計,2006年前11個月累計,全國商品房銷售額比上年同期增長17.9%,其中住宅銷售額增長18.8%。
而在現行的統計中,居民購房是作爲投資,而沒有算作消費,也就是說居民購買的住房屬於投資品,而不是消費品,其理由是:住房使用期限長,單位價值高,完全符合固定資產的一般標準。
在對住房屬性的界定中,住房屬於固定資本形成。即房地產開發投資形成的房地產,在支出法GDP覈算中歸入固定資本形成。也就是說,不僅經營單位購置的廠房是固定資本,居民個人購買用於居住的住宅,也都是投資品,而非消費品。但從現實看,把房子作爲投資品容易產生一些誤導:
一是會造成以住房租賃經營爲業務的房地產基金、信託投資公司等經營單位利用自身的資金優勢,與居民爭購有限的房地產資源,從而大幅度推高房價,加大居民的居住成本。實際上從人們的生活習慣上看,衣食住行是人類消費的最基本方面,因此衣服、食品、住房、交通等成爲人們最重要的消費品。所以,根據人們的生活習慣,把住房列入如同汽車、鑽石一樣的耐用消費品,應當更加符合人們的心理。
二是儘管統計上把住房當作投資統計是國際通用做法,但在我國目前階段情況比較特殊,需要具體分析。一般來說,住房擁有者有兩種用途,一是自己居住,另一種是出租。前者屬於滿足自己需要的消費行爲,後者則屬於抑制自己消費、增加收益的投資行爲。而對於現在購買住房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是爲了自己住,是解決“衣食住行”中“住”的問題,是消費。正是因爲“住房”是大部分人必需的消費品,才成了另一些人“炒房”、“投資”的對象。按照國外發達國家的統計方法,簡單地將購買住房列爲投資,在我國現階段是不合適的。購買住房在我國現階段,絕大部分應算作消費行爲。
三是由於房屋在居民消費或投資中佔的權重大,在現行中的CPI統計中,居民的居住支出價格僅僅包括房租、水電、燃氣等價格,並沒有真實反映房價的漲幅。由於我國住房租賃市場不發達,因而房屋租賃價格始終維持在較低水平,上升緩慢。與租賃市場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近幾年房地產銷售價格上漲迅猛。2006年,35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高於房屋租賃價格指數4.4個點。因此,我國房屋銷售價格的增速明顯快於租賃價格的增速,城鎮居民的實際購房支出要遠高於統計調查中的住房消費支出。
此外,在近幾年房地產的投資或投機中,不僅房地產開發商、炒房團、外國投機者都參與了商品房屋“囤積”和投機行爲,住房信貸的失控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房地產的投資和投機性需求。這些因素從根本上推高了房價,遠遠超過了廣大老百姓的實際收入水平,房子成爲擠壓居民其他消費支出的重要商品。
不論房子是屬於投資品還是消費品,關鍵是要降低房價,讓普通消費者也能買得起房,不因房價過高也成爲居民的一個沉重負擔。
擴大住房內需,一方面不能簡單地理解爲把大多數民衆的存款都投放到住房消費上,要儘快改變已經出現的居民住房消費透支現象,改變因購房而擠佔其他消費的問題,努力使居住開支佔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內,儘量讓普通居民住得更舒適一些;另一方面要抑制房地產發展的過熱勢頭,更不能把發展房地產開發業作爲戰略重點,而應當是在不影響耕地和環境保護等關係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因素的基礎上,發揮住房消費對內需的拉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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