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上午召開的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本市將開始着手建立以大病統籌爲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在保障對象上,將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範圍內的學生、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納入保障範圍。在籌資水平上,根據保障範圍內各類人羣醫療消費需求和繳費能力,確定不同人羣的籌資水平。在待遇標準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辦法,確立適當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比例。在繳費辦法上,以個人和家庭繳費爲主,對特殊人羣由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今年,本市還將深入推進醫保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整的醫保誠信監督檢查制度和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誠信檔案制度,制定誠信執業醫師、誠信參保人員和誠信經辦機構的考覈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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