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王冰 於浩):隨着電動自行車走進千家萬戶,它在給市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安全隱患。據瞭解,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在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中佔到了60%,其中超速行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出席天津市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的胡國振委員建議,要儘快治理電動自行車超速問題,制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把電動車納入依法治理的軌道。
胡國振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車存在“摩托化”的趨勢,大部分時速都超過20公里,重量也超標,剎車穩定性差,瞬時速度有可能比摩托車還快,給社會大衆(包括騎行者本人)構成越來越嚴重的安全隱患,應該引起全社會特別是管理部門的關注。
胡國振建議:加大宣傳力度,引發社會關注。如不盡快治理電動車超速問題,它將成爲新的社會“公害”,駕車人多爲肇事者又常是受傷方,因此要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超速的危害性,引發全社會的關注;建議公安、質監等有關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電動車生產國家標準等有關規定,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行動,加強生產源頭監管,處罰行車違法行爲。銷售環節加裝調速器,也屬違法行爲,處於管理“真空”狀態,希望有關部門應明確監督職責,堵塞管理漏洞,把監管工作延伸到流通環節;制定地方法規,依法進行管理。天津市電動車生產規模全國第一,中心城區行駛的電動車總數和百戶居民電動車擁有量位居全國之首。建議儘快制定本市《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把電動車納入依法治理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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