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2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商只要樓盤售出85%以上,就必須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這將使今年北京地稅的收入因此增加3億多元。市政協委員、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昨天向記者透露,新舉措只會使房產商的利潤受到影響,不會影響北京房價。
針對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王紀平解釋說,過去房地產開發商只有在樓盤全部售出後,才需要清算土地增值稅。有些開發商藉機留下幾套房不出售,就能欠繳土地增值稅好幾年,並把應繳未繳的稅款用於開發後續樓盤,使國家稅收蒙受損失。
按照新規定,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佔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就必須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這使得企業無法繼續拖欠稅款。
王紀平預計,新通知實施後,今年本市土地增值稅在去年徵收了5.66億元的基礎上,會增收3億元左右。同時他表示,新通知影響的只是房地產開發商的利潤,而與北京市的房價沒有直接的必然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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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細則將出臺
國務院近日公佈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決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昨天,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表示,此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的年稅額爲0.5元至10元,提高後,北京市的標準將爲1.5元至30元,並視具體土地等級而定。具體實施細則,北京市將在春節後的上半年內出臺。
他分析,去年本市徵收此項稅收4億多元,今年將因此增收至少1億多元。不過,由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只面向擁有房產的企業和經濟組織等徵收,而不向個人徵收,所以市民不會因此增加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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