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陰霾,下着毛毛雨,烏黑的水流得到處都是。
1月18日下午,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漿水鄉漿水村榮福煤礦。五六個礦工坐在沙堆上抽菸,其中一個人看見了記者的相機,低語了一句,其他礦工紛紛轉過臉來,驚恐。
在他們身後約一米處,“井口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的標語清晰可見,“安全高於一切,責任重於泰山”高掛於礦道入口的屋檐下。
“你們還在抽菸!趕緊下礦去!”一個身穿風衣的男人衝過來大喊。礦工們掐掉手中的煙,一個個從沙堆上站了起來,坐上機車下井。
這個煤礦似乎和中國其它煤礦無異,但它卻是中國曝光率最大的煤礦之一。六年以來,它一直成爲中國衆多媒體關注的焦點,飽受詬病。
從國家安監繫統的最高官員到湖南省最高官員,再到中國紀檢系統最高官員,該煤礦屢遭高層關注,但奇怪的是,它一直頑強存活着,繼續成爲新聞報道的主題,數以百計的礦工繼續日夜加班掘運煤礦幫助礦主增加財富。
原湖南省郴州市委副書記、郴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曾錦春落馬以後,與這個煤礦相關的一些隱祕由此才被人窺見,有評論稱,這個煤礦幾乎集中了中國煤礦所有醜陋和血淚。
化公爲私
榮福煤礦的真正主人是一個叫黃生福的人。
在漿水鄉民的描述中,黃身材矮小、臉尖,但膽子大。1980年代,黃幫一個叫彭北京的老闆當裝卸工,後來經營一家小煤廠,但運轉困難。1990年代,黃相繼投資了幾個企業,但先後垮掉。2000年,在彭的幫助下,黃自己辦起了煤礦。
作爲漿水鄉一個普通的鄉民,黃被當地人熟識始於榮福煤礦的誕生。
1960年代,隸屬廣東省的梅田礦務局在宜章縣開礦挖煤,梅田三礦爲榮福煤礦的前身。
1999年底,由於煤礦開採殆盡,梅田礦務局陸續撤出宜章縣。出於對當地生存環境破壞的補償,礦務局把所有廠房、設備及剩下的礦產等資產無償送給當地,並由宜章縣政府負責託管。
2000年1月27日,宜章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漿水鄉政府聯合發佈三礦租賃承包招標公告,次日結束招標報名。
也在公告次日,宜章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漿水鄉人民政府與黃生福簽署租賃經營合同書,黃以450萬元及每年上交鄉企業管理費23萬元租賃費的代價,得到了三礦18年開採經營權。
據知情人介紹,當時包括設備、廠房及礦產等在內,三礦資產產值達幾千萬元。而招標期間,有人比黃出更高的價錢進行競標但未能如願。
“招標公告在27日下午才貼出來,第二天就知道結果了。”黃生福的堅定反對者黃元勳告訴記者。
黃元勳是漿水村11組組長,多年來,其堅持向上舉報榮福煤礦官煤勾結,因此被人懸紅10萬元買命,黃爲此寫下四封遺書捨命上訪。
據黃元勳調查,黃生福能高效率地得到梅田三礦,是因爲他給時任漿水鄉黨委書記鄧高元送了13萬元的“好處費”。黃元勳將這一信息形成舉報材料,很快,材料便放在了原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的案頭。
不久,郴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介入調查。梅田三礦低價賣給黃生福的祕密被捅破,鄧高源因接受黃生福賄賂13萬元被判入獄,黃生福也被控制,另有多名涉案官員接受調查。
2000年5月8日,郴州市紀委就梅田三礦招標一事下發“郴紀函2000 06號”文件明確指出,該招投標合同屬無效合同,建議宜章縣依法解除所訂的租賃承包合同,重新進行租賃承包招標。
接近黃生福的人告訴記者,黃在被“雙規”期間,抱怨不能看電視、不能打電話,24小時被辦案人員輪流審訊,一打瞌睡就會被辦案人員叫醒。
一天,一位辦案人員提醒黃生福,“你有朋友認識曾書記嗎?找一下關係經過他同意我們可以放你出去。”黃心領神會,並通過中間人給曾錦春送去100萬元。很快,黃生福安然無恙回到家中。在一張舉報黃生福的錄音光盤中,幫助黃疏通曾錦春的中介人承認了這一事實。
據瞭解,在曾錦春的授意下,黃生福以租賃合同糾紛爲由,將宜章縣國資局和漿水鄉政府告上法庭。2000年8月8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進行調解,原來被指定無效的合同又變成了有效合同。
黃生福終於成功渡過生命中最大一次危機後,獲得了“能人”的稱號,也與曾錦春成爲鐵桿兄弟。原先被認定不按合法程序招標租賃的梅田三礦也被成功“漂白”,其正式更名爲“榮福煤礦”。
自組武裝:一個煤礦的強勢擴張
2000年,由於原來的礦工無法得到有效安置,其要求國家賠償及補發被拖欠的工資。他們不願意離開被黃生福接管的煤礦。
黃處理這些問題的方法簡單且有效——組織社會閒雜人員對礦工進行圍攻毆打。2000年2月28日,遭到暴力襲擊的原三礦礦工及家屬,向有關部門發出了請願告急書。
漿水村的村民們發現,得到曾錦春支持後的黃生福,能量得到幾何級倍增。2006年12月,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節目稱,黃生福“就是當地一個黑惡勢力的頭目”,“曾錦春在礦區斂財,也需要黃生福這樣的黑惡勢力充當中間人和打手”,“曾錦春負責充當保護傘,黃生福負責在傘下收錢。”
爲了擺平三礦歷史遺留問題的糾紛,在曾錦春的庇護下,黃生福等人越來越傾向於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
黃生福等人將榮福煤礦周邊一些不務正業的人員糾集起來,頭戴鋼盔,統一着裝,成立了所謂的“護礦隊”。
“護礦隊曾經手持獵槍、火銃、鋼刀,在礦區進行‘軍事演習’,向老百姓示威。”漿水鄉龍村的一位村民告訴記者。
“護礦隊”的任務,不僅是保衛榮福煤礦,也包括爭奪他人的礦產資源。彼時,暴力的陰影籠罩了宜章縣的麻田、梅田、漿水等三個煤礦較多的鄉鎮。
據與“護礦隊”打過交道的人士介紹,“護礦隊”的人經常乘坐兩輛麪包車,每輛車上坐着十來個人,車上放着刀槍。
《中國煤炭報》稱,“護礦隊”專門對付榮福煤礦周邊那些小煤窯,從小煤窯那裏收取所謂的“資源費”,每噸30元。聽話的煤礦老闆可以長期採煤,不聽話的煤礦老闆輕則遭威逼恐嚇,重則被暴力鎮壓強行趕走。
龍村村民曾遠祥就是因爲拒交保護費而被打成重傷的。他現在左臂殘廢,當時被射進體內的100多顆鋼珠至今還有30多顆無法取出。
儘管宜章警方對曾遠祥被砍的事情展開調查並抓獲部分人員,但“護礦隊”還是對外放風:今後誰拒交“資源費”就和曾遠祥一樣下場。
胡孝良也是因爲經營了小煤窯而引火上身,成爲了“護礦隊”的目標。
2005年,胡孝良與二十多人合夥,開辦了一家小煤窯。投產5個月後,護礦隊開始進入煤窯公開搶礦。
“他們開着車直接進入煤窯拉煤,根本不給錢,就是直接搶。”胡孝良說,“我們的一個股東不讓他們的車裝煤,就被打傷了。”
此後,胡孝良和他的侄子胡漢交因爲說過“即使是股東,沒有現金也無權拉煤”之類的話,無意中成爲了“護礦隊”打擊的目標。
2006年1月3日,胡孝良叔侄以及其他股東在麻田鄉派出所斜對面不到50米的麻田酒家吃飯。突然,20多名“護礦隊”的人衝了進來,將他們包圍,隨即使用棍棒、木凳對胡孝良叔侄瘋狂毆打。旁邊的其他股東急忙上前勸阻,也被打傷一人。
胡孝良當即被打成重傷,胡漢交也被打傷。
胡家兩口被打傷顯然“鎮”住了其他股東:煤窯立即成爲護礦隊的財產,各股東的投資不復存在。
“我們無冤無仇,他們就是要通過打我們來搶煤窯。”胡漢交說,“他們就專門等你的煤窯投產了,產生效益的時候來搶你的。沒有效益他是不會找你的。”
胡孝良被打傷後,家人多次要求公安機關捉拿行兇者,卻一次次被告知找不到人。
2006年3月14日,郴州市政法委副書記許秀榮曾就此批示,要求當時的宜章縣原公安局局長秦衛國“督促並依法處理”。
批示之後,行兇者依然逍遙法外。黃生福勢力範圍所及,民衆彼時“談黃色變”。
“他們根本就沒有逃跑,我們多次在街上看到他們,趕緊報警都沒有用。”胡孝良抱怨,“我們甚至到其中一個人的家中拍下了他的照片,派出所還是說找不到人。”
“線索有限,找不到人,我們有什麼辦法呢。”麻田鎮派出所所長李紅田說。直到2007年1月18日,胡漢交在宜章縣城發現了其中的一位行兇者並報110將其抓獲。
傷害
2000年代,中國煤炭的價格持續看漲,年產近10萬噸的榮福煤礦被許多人喻爲金庫。然而,這個“金庫”給當地民衆帶來的卻是無休止的痛苦和災難。
梅田礦務局經營期間就給當地造成了多起土地塌陷及破壞水源事件。作爲補償,廣東省政府與宜章縣政府簽訂包乾協議,撥出4200餘萬補償款,由當地政府具體補償到戶。
這幾千萬的補償款稱作農賠款,作爲開礦受損重災區,漿水鄉亦在補償之列。據漿水鄉幹部介紹,起先梅田礦務局答應補償11組120萬元,而當地政府只給75萬。
依據租賃合同,榮福煤礦應按照梅田礦務局和宜章縣人民政府所協商的有關規定“包乾負責處理”;但據《南風窗》報道,榮福煤礦不但不能妥善處理農賠,反而挑撥漿水村10組和11組村民之間的矛盾,從而壓低村民裝卸勞務費價格,並隨意剋扣勞務費達70萬元。
對於剋扣勞務費一事,榮福煤礦股東之一的黃生學稱,11組村民並未與礦方簽訂勞務合同;“以前礦上的錢都是國家的,可以給得隨意些,現在這個礦是私人承包的,我們不能滿足他們的無理要求。”黃說。
然而,11組的組長黃元勳向記者表示,礦方要與他們簽署的合同,不僅是裝卸勞務一項,而是包括農賠款在內的多項內容,由於內容苛刻,11組村民難以接受。“雖無合同,但我們的事實勞動關係是存在的。”
由於榮福煤礦拒絕了11組在農賠款及勞務費等問題的處理,黃元勳們開始走上了上訪維權之路。“他們幾乎都在瘋狂地採礦,山林、道路被毀,地面坍塌,地下水幾近枯竭。”黃元勳說,11組的村民曾斷飲用水3年多,只能靠鄉鄰接濟。
記者在黃元勳們的村莊裏看見,他們耕種的田裏竟然是黑色的,池塘和溝渠裏蓄積的水也是黑色的,鄉民們不得不用這些粘稠的水澆灌他們的菜地。
廣東方面放棄榮福煤礦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該礦煤層存在煤與瓦斯突出的風險。煤礦變成私有後,礦難變得更加頻繁和慘烈。
2002年7月14日下午3時許,該礦發生瓦斯突出事件,數百噸煤在瓦斯的衝擊波作用下,沿着礦洞的運煤巷道涌出近100米,將巷道堵死,正在井下作業的4名礦工被深埋。
事故發生後,礦方立即打發所有礦工回家,並威脅這些礦工不得將此礦難事件透露出去。
據湖南本地媒體《當代商報》報道,榮福煤礦法人代表黃生福和善後處理工作人員卻對死者家屬的態度十分粗暴,威脅他們如果將此事件向外聲張的話,“休想得到一分錢”。並把所有的死者家屬分散居住在該縣梅田鎮的招待所裏,派專人看管,不得與外界聯繫。
“我們不敢不籤,老闆說,不籤,你們就滾。”湖南懷化山區一個礦難死者的妻子在電話裏哭泣說,當時礦方叫來了很多人,拿着刀和鐵棍,“我們也沒有辦法,能拿到兩萬是兩萬”。
2001年6月30日,曾有專家評估小組對榮福煤礦提出整改建議,但專家的意見卻被礦方置若罔聞。
2005年11月11日,李毅中第一次在公衆場合大發雷霆,地點就在榮福煤礦礦區。“你這個礦是怎麼通過驗收的?根本就沒整嘛!糊弄誰呀?這是對礦工生命不負責任!驗收無效!必須重新驗收!”李怒斥。
李毅中的這一怒,把榮福煤礦和漿水村帶入全國的視野——此時,人們亦發現,榮福煤礦一直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其非法生產已長達5年。
該礦於2003年5月辦理了採礦許可證,並於2005年7月才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煤炭生產許可證。
國家安監總局的批評對榮福煤礦沒有影響,2006年初,榮福煤礦再次以一個醜陋形象出現在中國媒體上,並遭受廣泛指責。爲了方便私下處理礦難,不被外界知曉礦難死者信息,該礦對所招收的礦工全部採用化名管理。
2006年2月14日,榮福煤礦瞞報了一起礦難。但這一祕密又被湖南媒體的記者發現。他們尋訪了兩天,“我們爬上了一堆亂石羣,在一塊石頭縫裏,看到一個黑色薄膜袋嚴嚴實實地包着個東西擺在那裏,打開黑袋一看裏面還有一層被白色的薄膜裹着的紙盒,翻開紙盒出現的是一隻用紅布裹着骨灰盒,再解開紅布出現了一個棗紅色的骨灰盒,裏面是一個礦工的骨灰”。
宜章縣“2.14”事故專案調查組的結論認爲,“煤礦瞞報事故屬實”;但在2007年1月17日,該礦副礦長黃費建接受記者採訪時仍堅稱,“這是緩報,當時人還在搶救,我們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深井黑金
在與榮福煤礦的這場抗爭中,黃元勳是惟一一個不畏懼暴露實名的鄉民。榮福煤礦曾通過中間人向黃轉達了可給其部分乾股的意向,試圖讓黃放棄對煤礦的舉報,被黃拒絕。
後來,有人懸紅10萬元買黃的人頭,黃因此寫下遺書,捨命上訪。
黃元勳找到了榮福煤礦和曾錦春之間的權錢交換的證據——曾在該礦持有乾股,一年入賬數百萬元,黃則得到曾全方位的支持和保護,遂將與兩人有關的“黑幕”逐級向上舉報。
“他們說,我到市裏告了,省裏告了,中央也告了,下一步我是不是要告到聯合國去?”黃元勳說,黃生福鼻子哼了一聲,很不屑。
2005年6月,宜章縣公安局以散佈謠言爲由刑拘黃元勳15天。
獲得榮福煤礦租賃權後,黃生福退居幕後,由於背後有曾錦春的關係,其將部分產業轉移到縣城,取得數以千萬計的銀行貸款和大量土地。很快,黃被當地人稱爲宜章“首富”。
“在1999年的時候,黃連高利貸都借不到。”曾經與黃合作過的一位私營業主對記者說,黃的發跡堪稱神奇。
2006年,黃元勳將遺書寄給新任的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4月22日,郴州市政法委、檢察院等機構派人找到了黃元勳,向其告知省裏多名領導都知道這件事情並批示要求解決。
遺書事件也得到了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的關注,批示要求湖南查處。
2006年9月19日,由湖南省紀委、省檢察院、湖南省邵陽市檢察院組成的聯合專案組,對湖南省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實施“雙規”。而在10月,黃元勳獲得宜章縣公安局1400元的國家賠償。
據接近黃生福的人士稱,彼時,黃“惶惶不可終日”,“在一位‘高人’的指點下,黃生福決定向專案組自首,檢舉曾錦春的問題”,“曾錦春算個什麼東西!”在去自首的當天,黃生福面對多人如此表示。
2006年12月17日晚,煙花在漿水村的夜空突然綻開,令鄉民們側目。一個消息傳開了,“黃生福回來了,回到村莊了!”。12月21日,煙花再次徹夜點燃了漿水村的夜空,與三天前一樣,這次煙花也是親信爲了慶祝黃的歸來。
黃生福的歸來讓不少漿水村人感到痛苦,這種情緒也蔓延這個村子以外的其它地方,很多人都感到壓抑和不安。
據接近專案組的人士透露,黃是以污點證人的身份被取保候審。鄉民稱,黃誇耀說自己舉報曾錦春,幫助專案組固定了曾錦春一些受賄的證據,“是反腐功臣,是英雄”。
“黃生福去建設祖國了。”榮福煤礦股東、漿水鄉10組組長黃大鐵對記者說,“作爲一個有理想的企業家,生福要爲建設祖國做出貢獻”。對於黃元勳的上訪檢舉問題,黃大鐵說,這是他們幾個人不懷好意。
“補償款都到位了嘛。”榮福煤礦拿出多份11組村民與榮福煤礦簽訂的協議書,以證明其對因採礦造成稻田塌陷的補償。對於飲用水的問題,黃說已經修建了自來水水庫,“水管安裝到家,一擰就有水,老百姓都說好了!”然而,有11組村民向記者表示,補償數額本不應該那麼低,但經過多年鬥爭,他們也只好妥協,“有總比沒有強”。
郴州方面曾在上報湖南省相關部門的材料裏稱,他們將追溯黃生福當年獲取榮福煤礦的不法行爲,對其進行重新招標。有人亦願意出2億元的價錢參加競標。
黃生學、黃費建等人則向記者表示,他們還沒有得到任何有關的消息。“如果要再次招標,那也要先解除我們的租賃合同。”黃費建說。
對於黃生福的歸來,黃元勳、曾遠祥等人感到不安,不少遭受過“護礦隊”打壓的人也表示,心又開始懸起來了。
1月12日,全國檢察機關查處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涉及的職務犯罪電視電話會議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召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在會議上強調,近年來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與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直接相關。
王振川表示,有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官商勾結、官煤勾結,大搞權錢交易,充當不法分子和黑心礦主的“黑後臺”、“保護傘”,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官商勾結、官煤勾結性質惡劣,查辦絕不手軟。
王的表態,給榮福煤礦的舉報者們打了一劑強心針。繼續上訪舉報,又成爲了這些“老訪民”的新選擇。
1月19日中午,記者輾轉撥通黃生福的手機,試圖接觸黃來覈實求證相關說法。黃表示,他在市裏開會,現在忙沒有時間。
黃現在是郴州工商聯的負責人之一,記者詢問什麼時候方便接受採訪,黃回覆短信息說,“假如沒有時間呢?”。
在宜章坊間,黃生福除了以前被冠以“能人”、“奇人”的稱號外,如今又有了新的別稱——他如同一條跳龍門的鯉魚,黃元勳向曾錦春舉報他的時候,他順利脫身;如今,曾錦春案發,他“又回來了”。每次遇到問題,黃總能平安脫險,“鯉魚成精”。
這顯然讓很多人感覺弔詭。這個遭遇最多惡評的煤礦裏面依然機聲隆隆。“這是一個深井,陽光能照到黑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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