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天津市旅遊局質量監督部門獲悉,爲維護消費者在春節期間出遊的合法權益,旅遊部門今天向消費者發佈了春節旅遊消費維權六項提示。
一、報名別隻看價格。有些旅行社報價雖不高,但在旅遊過程中讓旅遊者增加自費項目。雖然這些違規情況會受到處理,但對旅遊者來說,造成的身心損失是不可挽回的。所以一定要選擇經營業績好、誠實守信的旅行社。
二、在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時要使用工商和旅遊管理部門共同推薦的合同範本,如用格式條款也可修改或附加,把自己想明確的內容列入。有些事項或條款必須明確。例如,景點門票是通票,還是大門票,遊玩的時間多長,住宿標準有無熱水、衛生間、有無暖氣空調、提供熱水的時間等。
三、爲自己上一份遊客個人意外保險。旅行社責任險並不包攬一切。旅遊中出現遊客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是屬於旅行社責任的,保險公司纔會理賠。如屬於遊客自身原因引起的傷亡病殘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付。
四、在出遊團隊中,遊客最好自己推薦監督員,義務監督旅行社和導遊人員是否守規經營、按標準提供服務,有無違規行爲。
五、在旅遊過程中,發生糾紛,要保持理性。當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一方先行違約,旅遊者應考慮在儘可能的情況下減少損失,要求旅行社按原計劃執行,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索賠,而不要不顧客觀條件中止合同,繼續擴大損失。
六、旅遊者發現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或未達到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應保存收集有關證據,要求旅行社承擔違約責任並進行相應的賠償,再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投訴電話爲2835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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