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科技界科研道德失範、學術腐敗等不良現象時被披露。對於這些不端行爲和作風,我們既不能因爲存在外在的社會因素而寬宥那些道德失範的個人,也不能只追究道德失範者的個人責任而看不到這些失範行爲所產生的社會根源。對待科研道德失範問題,既要加強對科技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也要努力建立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約束機制,爲科技人員自覺遵守科研道德創造良好的主客觀條件。
第一,要自律,也要他律。科技工作容不得弄虛作假,科技成果要經過社會實踐的檢驗,造假的科技成果最終都會在實踐中敗露。因此,科技人員應該誠實守信,要耐得住寂寞清貧。科技人員要懂得,是科技成果商品化,而不是科技人員的人格商品化;是科技成果帶有商品屬性,而不是科技人員的人格帶有商品屬性。爲此,應強化科技人員的道德自律和他律。科技人員的道德自律和他律是保證科技人員行爲規範所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
爲什麼要強調自律?人是有理性的。人只有協調好“人與社會”和“人與人”的關係,才能使社會和自己可持續發展。一個只顧自己、不顧他人,甚至爲了自己的發展不惜損害他人利益的人,終究要處處碰壁,不可能獲得成功。社會對個人的承認,最終是以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爲標準的。一個一味向社會索取而無所奉獻的人,不可能在社會中得到發展。社會中能自律的人越多,社會就越安定、越進步。科技工作者的任務是探索未知、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他們所獲得的知識、發現的現象和發明的技術都要公之於世並由後人在實踐中驗證或證僞。因此,科技成果容不得半點虛假。從這個意義上說,科技人員的道德自律既是職業操守的必需,也是立身處世和事業成敗的根本。
爲什麼要強調他律?善惡的判斷依據不單是道德規範的標準,更主要的是社會進步的標準。有利於社會進步的是善,有害於社會進步的是惡。爲使人們的行爲儘可能對社會有利,社會就需要用各種措施如教育、輿論、紀律、法律等來規範人的行爲,這就是他律。一個正常的、理性的社會必須有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以充分發揮他律的作用。在科研領域,他律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制定科研道德規範和行爲準則,嚴肅處理違規敗德行爲,改進科技評價體系和獎懲辦法。
第二,要治標,更要治本。常言道:“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標本兼治”。
其一:治標——醫病。近年來,科技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和很多大專院校都制訂了科技人員的道德行爲準則,嚴肅處理了學術界出現的一些道德失範行爲,起到了積極的教育作用。制訂科技人員道德行爲準則的意義不在於制訂條文本身,而在於促使科技人員貫徹執行。其中,國家專門機構監督、羣衆監督、同行監督,尤其是新聞監督是最爲重要的。過去在“內外有別”、“家醜不外揚”、“注意對外形象”等似是而非的認識下,一些單位往往“文過飾非”、“報喜不報憂”,把很多不道德行爲,甚至違紀違法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結果顧了一時的“面子”,損了根本的“裏子”。貫徹道德行爲準則的關鍵在於要有嚴格的監督執行機制,而體現“自律”的思想道德修養和體現“他律”的行政紀律處分也是不可缺少的。
其二:標本兼治——醫人。科技人員道德自律的建立要靠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一個在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方面有嚴重欠缺的民族是不可能建成創新型國家的。這些年來,我國加大依法治國的力度而取得的成績是十分顯著的。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我國的立法、執法工作還任重道遠,科技領域中的很多不良行爲甚至腐敗事件,往往找不到相應的法律依據來處理。西方發達國家經過了二三百年才形成現在的法律體系,即使這樣,尚有空子可鑽。因此,結合近年來科技界的具體事例,參考發達國家的經驗,加強科技立法已刻不容緩。
在社會主義國家中,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係應該是和諧的。全體公民依法行事,以德行事,社會就可以走向有序和諧,科技界的道德狀況也會返璞歸真。(作者:中國工程院院士、軍事醫學科學院原院長 秦伯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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