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湖南當地媒體報道:“《關於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因贊成票未達到應到代表人數一半而未獲通過。”
這是繼2001年2月14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未獲當地人大通過後,又一次類似新聞被曝光。
不過,和六年前的瀋陽中院相比,衡陽中院報告未獲通過,事先毫無徵兆。
事後,前湖南省紀委書記,中國監察學會原副會長,曾擔任衡陽市委書記的楊敏之向本報記者評論說,“這也不能算壞事情,人大代表的作用應得到發揮。”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說,經瞭解,衡陽中院在劉躍中案中的判決是公正的,羅安榮(中院院長)也是比較清廉的。
“衡陽中院最近兩年也沒有出現關於他們幹警的負面報道。”
人大代表有話說
1月24日上午,衡陽市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對包括中院工作報告在內的6個報告進行表決。
前4個報告順利通過,輪到通過中院報告時,主持會議的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林同軍問:“大家對中院報告有什麼意見嗎?”
“有!”林同軍的話音剛落,臺下馬上有個人站起來喊道。
整個會場立即騷動起來,大家爭相起身觀望,當大家發現的確有人大代表準備發言時,會場響起熱烈掌聲。
一位在場者回憶,會場上掌聲和議論聲交織,以致人們根本沒聽明白這個人大代表說了什麼。
這位人大代表是來自衡東縣代表團的劉躍中,劉的另一個身份是衡東縣金龍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場者回憶說,劉躍中手中拿了一個本子,“看本子念”。
劉一共講了五點意見,很多代表沒有聽清前二點意見,有代表大聲地喊:“工作人員拿個話筒給人家!”
工作人員很快給劉躍中拿了話筒。
劉躍中的意見包括:中院有法不依,司法不公;不尊重下級法院的判決結果,隨意更改下級法院判決結果;判人情官司,誰有錢幫誰;法院領導開茶樓;法院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劉躍中最後幾句話引起熱烈迴應:“我一個人大代表到法院去都要左查右查。這樣的法院還是人民法院嗎?如果這樣的法院的工作報告在大會上都通過了,那我們還是什麼人大代表?”
話音一落,全場掌聲雷動。
在劉躍中發言之後,參加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胡友春也站了起來:“我也有意見!”
林同軍問:“你有什麼意見?”
胡友春說,“市政府去年財政收入有40多億,人大裝個表決器不難吧?花不了多少錢吧?”
林同軍回答,“這個事我們開過碰頭會,是要裝,但是還沒裝,下次開會的時候,我們一定裝上表決器。各位代表對我的回答滿意不?”
胡友春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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