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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上虞市兩名原市委常委因涉嫌受賄日前被立案查處。這兩人分別是上虞市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嚴永泰和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吉太。
記者從檢察機關獲悉,嚴永泰於1998年至2006年間,利用擔任上虞市豐惠鎮黨委書記、上虞市副市長及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達100萬餘元。
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根據紀委移送的材料,經查證,於2007年1月19日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嚴永泰立案偵查,並對其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此外,張吉太於1994年至2006年間,利用擔任上虞市小越鎮黨委書記、上虞市交通局局長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多次收受賄賂達100餘萬元。同時,張吉太還涉嫌挪用公款1000餘萬元給私營企業使用,並從中謀取個人利益。
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根據紀委移送的材料,經審查依法對張吉太立案偵查,並於2007年1月9日依法將其逮捕。目前此案也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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