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王平:現在私家車越來越多,人們接觸車險的機會也越來越多。但投保後,一旦遭遇了事故,才發現自己對所買的保險一知半解,索賠時十分麻煩。希望能得到這方面的提示。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就王先生提出的問題,記者採訪了業內人士,據介紹,投保本身也是理財的一種方式。出險後,保戶通過索賠使損失得到賠償也就達到了投保目的。但很多保戶卻因不清楚保險條款而陷入索賠的誤區,車主掌握一些必要的保險知識,依法辦事,是避免陷入索賠誤區的關鍵。
誤區之一:
分不清保險責任
保險單是契約,有法律約束力。保險單背面一般都印有哪些災害、事故屬於保險責任,哪些不屬於保險責任。如果保戶投保後,保險財產遭受災難、事故的損失屬於保險責任,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則不能索賠。比如有的保險公司曾遇到過保戶在保險期間內變更了車輛的行駛證,而沒有到保險公司辦理相應的批改手續,那麼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
誤區之二:
對險種認識不清
車險的主險包括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每項主險還有若干附加險。如車損險項下附加有玻璃單獨破碎險。如果你在發生事故時,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沒有上玻璃險時,你可向保險公司索賠嗎?答案是可以的。因爲玻璃單獨破碎險的保險責任是:停車和使用時造成的玻璃單獨損壞。因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損壞應由車損險來負責賠償。
誤區之三:
賠償手續不明白
保險索賠是體現保險經濟補償職能的最明顯特徵,但保險索賠要經過必要的程序,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手續,還要提供必需的單證,缺一不可。像機動車保險,發生事故後,保戶應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實反映事故的情況,填寫出險報告,協助保險公司查勘事故現場。待公安交管部門結案後,保戶辦理索賠時還應提供保險單、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和有關費用單據,保險公司才能按規定賠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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