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地方的兩會代表、委員提出,亟須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中強化公務員意識。他們說,由於出現嚴重的角色錯位現象,當前一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無法擺正“權力”與“權利”的位置,致使公平被扭曲、正義被拋棄,在社會上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
近期一些地方曝光的一些腐敗案件表明,公權力越大的部門越容易發生腐敗。這實際上與我們部分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強烈的“官員意識”有着密切關係。
由於存在“官員意識”,羣衆的權利被看作是政府部門的依附品、恩賜品。一些權力機構不僅官僚作風嚴重,對羣衆的切身利益不聞不問,審批事項通過不通過不是“因爲你符合了條件”,而是“因爲我認爲你符合了條件”。
更有甚者,個別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公權視爲個人或部門私有,奉行“說你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行也不行”的“霸王原則”,對有求於自己的人和單位百般刁難,吃拿卡要。職位申請,有“關係”者佔先;項目審批,有“渠道”者獨得。
不少代表、委員指出,我們現在已經加大了對腐敗現象的打擊力度,但對腐敗的根源——公權私化及作爲思想根基的“官員意識”,卻缺乏足夠的重視。在一些地方、一些行業領域,“沒錢辦不了事”“沒關係辦不了事”的潛規則盛行,羣衆怨氣很大。
國務院領導同志強調,國家公務員必須求真務實,廉潔自律,無私奉獻,勇於開拓,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聯繫。公務員精神在價值理念上表現爲公共服務意識的樹立和對法制、權利的尊重,在行爲上表現爲嚴格依照法律、制度、程序的規定,對管轄範圍內的事項進行規範管理。
我們正在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倡導公務員意識至爲重要。只有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觀念得到轉換,認識到權力來自於人民、也必須服務於人民,政府的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能才能得到加強和改善,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才能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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