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委組織部原部長王壽林受賄案8日在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今年44歲的王壽林是安徽來安縣人,從1997年起歷任含山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以及含山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2004年11月至案發前擔任亳州市委組織部部長(副廳級),2006年10月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移送審查起訴。
檢方指控,王壽林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64.13萬元和美元1萬元,併爲他人謀取利益。在向王壽林行賄者中,有企業老闆,也有鎮黨委書記、鎮長,縣教育局長和公安局副局長等。公訴人認爲,王壽林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壽林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據悉,王壽林是2003年以來安徽省“落馬”的第3位市級組織部長,此前阜陽市委組織部原部長韓希鵬因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刑,淮南市委組織部原部長從善明因涉嫌受賄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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