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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南京市民來說,卡拉OK版權使用費一直是隻聽雷聲不見雨點。昨天,來自中國音像協會江蘇省聯絡站的消息稱,目前,該聯絡站正在聯繫南京娛樂行業協會和各大KTV,商議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標準。具體執行辦法能否在春節前出臺,現在還沒定論。
昨天,中國音像協會江蘇省聯絡站負責人許大寅告訴記者,江蘇聯絡站在去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負責向全省卡拉OK商家們收取版權使用費。此前,國家已經確定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基本標準爲12元/包房/天(含音樂和音樂電視兩類作品的使用費),預計南京地區的收費標準將低於12元,但也不可能無限降低。原則上,10元應該是南京地區收費標準的底線,收費計算時間爲今年1月1日~12月31日。
最近,他們經過“掃街”式調研,目前南京地區正常營業KTV共約170家,包括夜店和量販店,包間約5000個左右。在收費標準未出臺之前,南京各KTV經營者將陸續收到由中國音協發出的《致卡拉OK經營者的一封信》,詳細說明收費事宜。
對中國音像協會江蘇省聯絡站上述說法,南京市新聞出版局版權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何時收費,收費標準多少,誰來收費,收費後應提供什麼服務,這些都需要確認。目前,他們尚未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通知,也沒聽過最低10元收取卡拉OK版權使用費這一說。南京的版權費徵收的具體時間表待定。
南京市文化娛樂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楊鳳麟昨天告訴記者,春節過後,南京市版權局、版權協會和中國音像協會江蘇聯絡站三家要進行更爲細緻深入的商討,這並不是哪一家能獨自決定的。即便是10元的版權費,對南京地區的KTV而言,肯定也是承擔不了的。而商家如果把版權費全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這也是不現實的。
昨天,不少KTV都表示這樣收費太高了,讓他們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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