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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建設和諧天津,必須給審計監督注入新的工作思路
1.突出“六個關注”,促進社會和諧。建設和諧天津是一項偉大的系統工程,涵蓋的內容極爲豐富,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構成和諧社會物質基礎的資金運動,構成和諧社會保障機制的政策措施,構成和諧社會組織系統的行政行爲,都是審計關注的重點。一是關注“新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強濱海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項目的跟蹤審計,加大財政投資效益審計力度,監督各項綜合配套改革措施和經濟政策的落實情況,促進建立良好的經濟秩序、投資環境和法制氛圍,增強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二是關注“三農”,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強農村基礎設施、農業基本建設的審計,加大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改善項目的效益審計力度,強化支農惠農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關注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失地農民經濟補償問題,維護農民羣衆切身利益。三是關注“事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加強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和體育等支持事業發展資金的審計,着力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的效益審計,加大城市環境治理保護工程的審計力度,檢查社會組織受託代行政府職能的履行情況。四是關注“民生”,促進保障羣衆利益。圍繞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化社會保險、救助、福利和慈善事業審計,監督就業和再就業政策的落實情況,關注教育、醫療、住房等熱點難點問題,促進健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五是關注“制度”,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預算執行和政府部門審計,監督預算制度執行情況,探索開展政府績效審計,推進建立公共財政體系,規範部門行政行爲,促進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開展預算外收支情況審計,促進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六是關注“責任”,促進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擴大經濟責任審計,加強資金集中、權力集中部門的監督,開展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及制度運行情況的審計,探索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審計,促進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制約領導幹部依法、高效、乾淨行使職權。
2.利用好“四條途徑”,實現統籌兼顧。審計工作服務建設和諧天津,必須堅持依法審計、圍繞中心,必須崇尚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必須做到結合實際、注重實效,努力找準審計監督的着力點,選擇好釋放能量的有效途徑,切實把法定職責履行好,把歷史賦予的任務完成好。一是強化合規性審計。堅持以財政財務收支合規性審計爲基本職責,認真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善於發現經濟及職務犯罪線索,積極防範由於違法方式的隱蔽性和審計手段的侷限性存在的潛在風險。二是深化專項資金審計。發揮專項資金審計目標集中、效果集中、反映問題集中的優勢,堅持以資金流向爲主線,抓住重點資金、重點環節、重點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和總體控制,保證專項資金依法合理使用,放大財政資金的政策效應。三是做實審計調查。突出審計調查覆蓋面廣、宏觀作用大、針對性和時效性強的特點,堅持用審計的方式開展審計調查,加強調查結果的綜合分析,進一步提高審計調查比重,規範審計調查方法,強化審計調查質量。四是擴展效益審計。以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爲重點,兼顧政策執行效果和行政運行效率,繼續推進效益審計取得新進展。要堅持真實、合法、效益審計並重,效益審計要以真實、合法性審計爲基礎,真實、合法性審計項目要進行效益分析和評價,努力實現三大審計目標的有機統一。
3.處理好“三個關係”,提高審計質量。在審計任務加重、標準提高和難度增大的情況下,利用現有審計資源和手段,將審計工作提高到一個的新水平,體現更大的價值,對我們的審計能力是一個重大考驗,需要認真思考並拿出應對之策。當前階段,要正確處理好三個方面的關係:一是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係。監督是審計的基本職能,也是發揮服務作用的主要手段,要堅持在監督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督,把查處問題與規範管理有機統一起來,通過加強監督提高服務的質量,通過開展幫促活動減少問題的發生,最終實現促進發展的目標。二是處理好微觀與宏觀的關係。查深查透每一個具體問題是對審計的基本要求,揭示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問題是審計水平的體現,要堅持從宏觀着眼、從微觀入手,將微觀檢查與宏觀反映辯證統一起來,根據微觀現象分析得出宏觀結論,通過促進宏觀政策調整解決微觀問題,增強審計工作的實際效果。三是處理好質量與效率的關係。質量是審計的生命,質量得不到保證,審計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甚至還會產生負面效應;效率是審計作用發揮程度的關鍵因素,工作效率上不去,根本無法承擔繁重的審計任務。要堅持質量第一、兼顧效率,既要追求質量好,又要追求效率高,避免顧此失彼。要進一步改進審計組織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強項目管理和質量控制,擴大審計信息化應用的深度和廣度,強化審計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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