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姜麗君(右)和另一位個人合作建房者第一次參觀拍到的房子,兩人笑得合不攏嘴。
2月9日成爲了30歲的姜麗君終生難忘的日子。這一天,她第一次走進了位於深圳寶安金橋工業區內屬於自己的房子。“今天實在是太開心了。來深圳5年了,一家5口人,終於有了自己的房。”姜麗君激動地說。
姜麗君是廣東一名普通的外來工,兩年前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加入了個人合作建房。去年12月底,包括姜麗君在內的81名深圳合作建房者成功拍得了2棟大樓,共有84套住房。投入7.5萬元後姜麗君得到了其中一套46平方米的房子。
無獨有偶,2月8日,廣州的合作建房者又拍得了18套住房和8個車位。
至此,一場剛開始轟轟烈烈的個人合作建房運動演變爲“合作拍房”甚至是“合作買房”,有論者據此認爲,這一演變相當於宣判了合作建房的“死刑”,至少是已經變了味。
目前,個人合作建房羣體究竟是如何操作的?這其中又存在着哪些隱患和問題?個人合作建房的前景如何?就這些問題,本報記者連日來在深圳和廣州進行了深入採訪。
網上填表成爲了個人合作建房者
2月9日,姜麗君第一次走進了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辦金橋工業區的一棟宿舍樓裏。“今天下午,得到法院的通知,終於可以正式辦理房產證,真把我樂壞了。”姜麗君說。
網上報名成爲合作建房者
去年12月22日,深圳個人合作建房的發起人林立人代表姜麗君等81名個人合作建房者成功競拍到了位於金橋工業區內的兩棟單位宿舍樓。2007年1月5日,寶安區人民法院發出了民事裁定書,裁定兩棟宿舍樓歸個人合作建房者的代表林立人所有。
法院判決書一下,姜麗君就盤算着搬進新家過年,但因爲涉及到一些債務的原因,兩棟宿舍樓一直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直到2月9日,她纔等來了法院可以辦手續的消息。
30歲的姜麗君在深圳一家電器貿易公司裏打工,收入並不高。5年前,她從老家河北廊坊到深圳工作。現在一家五口人還擠在深圳南山區一間大約40平方米的農民屋裏。
“拿到房子真的很偶然。”姜麗君一直有網上購物的習慣,一天她無意間在淘寶網上看到了林立人召集合作建房的消息,“因爲我一直比較關注合作建房的事情,對溫州和北京的情況也有些瞭解,我有些動心。”
“當時我就下載了《個人合作建房(深圳)申請表》,詳細填寫了自己的資料。直到有一天,有人通知我,已經申請成功,這才讓我真正進入角色。當時報名的有200多人,但只能留下81人,我很幸運。”姜麗君說。
隨後,姜麗君開始了一次她認爲的冒險:“我四處調查這個提議創始人林立人。由於林立人是一名義工,我還多次打電話到深圳義工聯,查他的底細,另外在網上也搜索他的資料以及評價。慢慢我開始信任他了,也爲自己的參與感到高興。”
錢先要進發起人個人賬戶
和姜麗君一樣,81名深圳個人合作建房者中大部分都是低收入的無房戶,還有不少是外來工。“不用這種方式也沒辦法,商品房我們根本買不起。”姜麗君說。
去年底,在正式拍賣之前,姜麗君得到了一個通知,要交13000元的定金,而且錢必須直接打到林立人個人的賬戶上。“我本來就有些猶豫,聽說要這樣,我都決定放棄了。但後來經過一段思想鬥爭還是把錢交了。我心裏想着,林先生擁有自己的公司,財產聽說有幾千萬元,況且還是名人,應該不會在乎我們這點小錢的。”
儘管這樣想,但交完這筆訂金之後,姜麗君還有些提心吊膽,但除了等,她沒有任何辦法。“這期間,林立人那邊只是通過短信、電子郵件和我聯繫過幾次,都是說拍賣價格。他們幾個牽頭人確立價格後,才通過郵件告訴我。”
資金安全僅靠相互信任
去年12月22日,姜麗君終於盼到了成功競拍到深圳寶安區兩棟單位宿舍樓的消息。同時,她也得到通知,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在競拍成功後3天內付齊房款。如果不按時交的話,不僅預先交的訂金沒有了,而且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正因爲這樣,姜麗君又按時將6萬多元餘款全部打到了林立人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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