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去年11月9日提出12元/包房/天的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而文化部也於去年11月在長沙啓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的試點,通過精確計次、點播付費。14日,兩部門第一次共同參與收取版權使用費的主題發佈會。
按照包房收費的卡拉OK版權使用收費方式將向“精確計次”的方向逐步過渡,這是14日下午在烏魯木齊市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卡拉OK行業版權許可授權工作會議所傳達出的信息。
中國音像協會14日宣佈成立中國音像協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聯絡站,王海春任負責人,開始在自治區範圍內開展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
兩部門兩種收費方式
記者在中國音像協會剛剛製作完成的“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收費手冊”裏看到:“使用費參照國家版權局公告的基本標準,結合文化部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系統的精確計次數據,建立精確計次樣本抽樣體系進行收取。”
文化部於去年11月在長沙啓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的試點,該系統通過精確計次、點播付費。兩種收費的方式曾讓與版權收費相關的各方產生了困惑,輿論也評價兩部門有利益之爭的嫌疑。
這次由新疆地方版權部門和文化部門共同參加卡拉OK行業版權許可授權工作會議,是自去年坊間的質疑之後,主管卡拉OK版權和內容的兩部門第一次共同參與收取版權使用費的主題發佈會。
收費向“精確計數”過渡
王海春告訴記者,根據國家版權局去年11月9日公告的12元/包房/天的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我國西部地區將會因一年一交、半年一交或三個月一交的交費方式獲得不同程度的優惠政策,其中在一季度內採用一年一交方式的,可獲得8元/包房/天的優惠價格。
“對於技術上暫時無法實現精確計次的卡拉OK經營企業,我們將按照國家版權局公告的收費標準,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實施收費。但原則上依據使用者使用的數量收取版權使用費,收取方式由‘抽樣計次’向‘精確計次’逐步過渡。”王海春透露。
烏魯木齊去年8月份就已有卡拉OK企業試點安裝了自主開發的精確計次系統。王海春表示,這套系統將來有可能與文化部在長沙試點的系統進行整合,以實現數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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