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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 檢務公開 尋求監督
天津市北辰區檢察院針對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對被害人權益保護不均衡問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實施被害人權利告知制度,開創了司法公正、檢務公開、尋求監督的新途徑。
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親屬對檢察機關是否作出逮捕決定、案件下一步的訴訟進程和有什麼權利很難知曉,被害人權利告知制度的實施,使被害人及其親屬能夠第一時間瞭解案件進程和自己應享有的訴訟權利以及司法機關各階段的辦案期限,擴大了被害人的權利保護範圍,消除了對辦案人的疑慮,減少了纏訴和涉法上訴事件的發生。前不久,該院在作出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殺人犯罪的嫌疑人陳某時,向本案被害人親屬制發了“被害人權利告知書”,被害人親屬接到告知書後到該院諮詢。經瞭解,此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家庭條件較差,被害人父母均爲下崗職工,失去孩子的殘酷現實使被害人父母傷心欲絕,雙雙住院。因沒有固定收入支付不起住院費用,兇殺現場發生在自己家中又不敢回家,被害人父母無錢聘請律師,更不知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院瞭解情況後,告知被害人親屬有權就本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應被害人請求,爲其代寫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申請,幫助被害人親屬申請了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北辰區檢察院自被害人權利告知制度實行以來,已針對不批准逮捕案件發出《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階段)被害人通知書》19份,針對批准逮捕案件發出《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階段)被害人告知書》76份,接待被害人及其近親屬來訪30餘人次,得到了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歡迎和肯定,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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