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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爲貫徹好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檢察機關將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工作機制和辦案方式。
2006年11月27日至28日上午,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出席會議並講話。
今年檢察機關將重點完善以下五個方面的機制:
一是進一步健全檢察環節貫徹“嚴打”方針的經常性工作機制。加強對社會治安形勢的分析,因地制宜地確定打擊犯罪的重點,增強打擊的針對性;規範對重大刑事案件適時介入偵查的機制,增強打擊的時效性。
二是依法擴大簡易程序和簡化審理程序的適用。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輕微刑事案件,應當建議或同意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對於被告人認罪的刑事案件,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應當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化審理程序。
三是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辦案方式。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專門檢察人員或者設立專門機構辦理。建立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機制,對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原則上實行分案處理。
四是建立快速處理輕微刑事案件工作機制。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犯罪嫌疑人認罪的案件,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簡化辦案工作流程。指定專人辦理輕微刑事案件,集中力量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
五是完善檢察業務考評機制。從有利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出發,科學確定考覈各項業務工作的指標體系,改進考評辦法,確立正確的執法導向,更好地實現辦案數量、質量和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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