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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檢察和公安機關正在對二00五年提請批准逮捕和審查逮捕的案件進行專項檢查,對於錯捕或錯不捕等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切實強化監督,建立規範逮捕工作、保證逮捕質量、強化配合制約的長效機制。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有關負責人針對這次檢查的重點和如何保證取得實效接受了記者採訪。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逮捕工作不斷規範,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少數逮捕案件質量不高,不該捕而批捕和該捕而不批捕的現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存在移送逮捕工作不夠規範和審查決定逮捕把關不夠嚴的問題;對批捕的執行情況監督不力等。還有的問題需要與公安機關共同研究解決,如不批捕案件數量較大的問題,逮捕統計數據不一致的問題,審查批捕工作不夠規範的問題等。
這位負責人說,開展逮捕工作專項檢查的根本目的是進一步規範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的逮捕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嚴格依法適用逮捕措施。要檢查是否存在重打擊、輕保護,重配合、輕監督,重口供、輕證據,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要分析是否存在因不能全面、準確掌握逮捕條件,而造成該捕而不批准(決定)逮捕,或者不該捕而批准(決定)逮捕的情況;是否存在對事實和證據審查把關不嚴,或者對批准(決定)逮捕後引導取證、跟蹤監督不力等問題。
負責人說,要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配合制約,這次專項檢查將爲公、檢兩家共同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以便進一步加強配合制約,提供良好的契機,爲今後共同做好逮捕工作奠定更堅實的基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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